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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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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0-10
第2版()
专栏:

操作注意事项
炉子烘干后,首先在炉底部放入易燃木料六十斤,焦炭六十斤,点燃后约一小时再加吹风五至十五分钟,再停二十分钟,待炉内焦炭燃烧均匀时,逐渐加风,再投入焦炭三十斤,再加风十五分钟,以后再加焦炭三十斤,连续烧约一个小时左右,即可添石灰石五至八斤,引铁二十斤,矿石三十斤,焦炭二十五斤,开始冶炼。此后每八至十小时加添矿石、焦炭、石灰石一次,每二十五分钟出铁一次。
但由于矿石质量不同,也应适当增加或减少某种的比例。
1、下料:石灰石应选用不含杂质为宜,块的大小要均匀,大不超过三十公厘,小不小于十公厘,焦炭大不过七十公厘,小不小于二十公厘。
2、看火:炉火必须均匀,每四至五分钟看火一次,如发现火头不匀时,应立即调匀以防座炉。
3、看风眼:底下风眼四至五分钟看一次,铁色发黄白时为正常,黑色有冷却现象应用火针拨去风口,以提高温度,如发黑色有结瘤可能,必须加添焦炭、石灰石将结瘤烧化再加矿石,否则就会座炉。
4、膛渣在炉内能起保持温度作用,不应过勤掏出,应该使膛渣自然流出,如果膛渣过粘时应加些石灰石,过稀时相应的减少石灰石,结底时可全部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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