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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财贸工作跨入新阶段 人民公社管财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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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0-11
第2版()
专栏:

河南农村财贸工作跨入新阶段
人民公社管财贸
本报郑州10日电 河南省财贸部门根据当前全省人民公社化和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新形势,确定从现在起在人民公社建立财贸工作机构,对人民公社实行两放(放人、放资产)三统(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管理统一)一包(包财政收入)的新办法,全面开展大购大销,促进工农业生产,巩固人民公社。这个决定是中共河南省委在最近召开的财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会议研究了在人民公社成立,工农业生产飞速发展,产品交换、分配起了一系列变化的情况下,财贸工作应该如何跟上去的问题。与会代表反映了全省财贸战线三十万职工对改进人民公社的财贸体制等问题的各种不同看法,大多数财贸工作干部热烈拥护省委的决定,他们认为实行这种办法的好处是:便于党的统一领导;有利于人民公社的巩固;力量统一,节约人员,简化手续;可以充分发挥人民公社管理财贸工作的积极性;收入有保证。但也有部分职工还存在着许多糊涂认识。比如,商业系统反映,商业机构下放后干部有六怕:怕资金被移动挪用,财产不好管理;怕货发的不对路,人民公社不要;怕不及时付货款;怕影响商业流动资金周转;怕残次商品不好处理;怕抽商业干部搞中心工作,影响业务开展。粮食部门的顾虑是:一怕下放后县粮食局无权;二怕业务熟悉的干部调走;三怕调拨不灵;四怕报表任务完不成。有的人甚至怀疑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机构并入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是不是倒退,下放后算不算干部,将来前途如何?
会议针对上述情况,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使大家认识到人民公社是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兵、学、商互相结合,政社合一的国家基层政权和社会生产单位;人民公社力量大,能办得好农业、工业,也一定能办得好财贸工作。同时,财贸机构、人员和职权下放到人民公社,国家财贸部门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财贸部门不仅要作好农副产品采购、物资供应和财政金融工作,还要指导人民公社发展生产,作好社内产品的分配、消费和积累工作。另外,财贸工作在人民公社党委统一领导、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统一安排下进行,进一步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比过去好作了。会议中列举许多事实说明了这个问题。通过辩论,大家也明确了财贸机构人员和职权下放到人民公社并不是倒退,因为目前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份,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代替集体所有制。财贸机构人员和职权下放到人民公社以后,仍然必须服从国家的各项计划,服从国家关于市场价格的规定,服从现金统一管理,这样也正是增加了人民公社的全民所有制成份。
会议还根据河南省工农业大跃进的新形势,安排了今冬明春的财贸工作。
在这次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和国务院第五办公室副主任程子华到会作了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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