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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性质共产主义的萌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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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0-17
第7版()
专栏:在理论刊物上

社会主义性质共产主义的萌芽
10月10日出版的“理论战线”第七期发表了朱剑农的一篇文章:“论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和性质问题”。文章说,农业社之转变为人民公社,显然不只是组织规律和经营范围的扩大,而是包含着生产关系的重大改变。人民公社建立之初虽然还是集体所有制,但却有了全民所有制的成分,并且这种成分会日胜一日地增长和扩大起来。文章在谈到人民公社的性质时写道:人民公社虽然还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比起农业社的社会主义性质,是有所提高了。人民公社已经消除了原来农业社还保留的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的某些最后残余,这就在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了“资产阶级的法权”。文章在分析了全民所有制也是按其所属的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社会内容之后指出,人民公社的性质虽然是社会主义的,但确实有了共产主义的萌芽。人民公社的巩固和发展,不只是社会主义巩固与发展的鲜明标志,而且也在显示着我国在加速建设社会主义的同时,就在某些方面开始表现出向着共产主义过渡。文章又分析这种过渡说:工农商学兵的人民公社,既然极有利于农村中工矿交通事业和文教科学事业的迅速发展,自然就有可能逐步打破农村和城市的界限,农民和工人的界限,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界限以至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一旦这些可能都已变为现实,不就是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的过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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