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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政府 惩处偷杀耕牛案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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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2
第1版()
专栏:

  延安市政府
惩处偷杀耕牛案犯
【新华社延安二十日电】延安市政府依法惩处违犯禁宰耕牛法令偷杀耕牛之个别机关学校人员及个别屠户。自上月二十三日至本月六日之十三日间,市公安局查获草籽酒厂、延安大学、荣誉军人疗养院的总务工作人员及屠户杨正荣等违法偷杀耕牛七头,除已依法没收其已宰杀之耕牛外,并正按情节轻重分别对违法者予以处分。草籽酒厂一案已告判决,该厂副经理被罚处劳役七天。这些案件都是在市政府于上月十五日重申禁宰耕牛法令后发生的。市政府之重申禁令,系于近来本市违禁宰杀耕牛事件日多。仅本市南区各地,在十一月份上半月内宰杀之十八头牛中有半数为可以耕作之健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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