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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各地灭虫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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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9-09
第1版()
专栏:

  冀中各地灭虫经验
【冀中电】冀中任邱、博野、蠡县、束鹿等二十七个县三千四百四十九村先后发生虫灾,不少棉花、棒子等秋苗被咬毁吃光。害虫发生后,各地领导机关立即发动全体群众进行捕打。部分地区已大部扑灭,部分地区仍在积极捕打中。各地捕打害虫,已获得初步经验,特介绍如下,供各地参考:
(一)及时打破群众思想障碍,消除顾虑。开始动员群众捕打时,部分群众存在着靠天收成及宿命思想。任邱议论堡等村发生了严重虫灭,只有几个人捕打,群众多消极的说:“没法拿”。少数落后群众则认为是“神虫”,烧香许愿,不敢捕打。部分干部和群众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认为庄稼快熟,打不打没关系,有的群众存在着本位思想,怕自己打别人不打白费劲。有的怕打不下来反糟踏了庄稼。还有的村因忙于分浮财,群众没到地里去,没有及时发现,以致蔓延起来。对于上述思想障碍,必须及时宣传解释。说明虫灾害处,介绍捕虫办法。
(二)各级干部应十分重视这个工作,积极组织群众,亲自下地领导捕打。十一分区的分区及县、市党政领导机关,对捕虫非常重视;宁晋各机关只留一两个人,其余都到各村帮助捕虫。分区领导机关抽出干部四十七人,由地委书记郭芳同志带领,亲自下地捕虫,对群众影响很大。肃宁、安国等地建立区村“杀虫委员会”或“捕虫指挥部”等组织,主要干部都参加领导。经常报告灾情,检查工作,有力的推动了捕虫工作。但有些地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很重视,听任灾情发展。如任邱九区发生虫灾后,区里中心工作仍是分浮财。准庄分浮财时,有的群众要求打虫,区干部还给人家解释说:“分浮财也很重要。”有些在各村领导分浮财的干部,对虫灾熟视无睹,几天中没向区里报告,结果使灾情发展的更加严重。
(三)发现虫灾后,应集中全力实行围歼,一遍打不净,应连续捕打,作到彻底扑灭,以免再生。在捕虫的组织上,有些地方全村男女老幼一齐动员,实行大合伙,联合捕打。但根据各地经验看来,这种大合伙的办法很易流于形式。很多群众惦记自己的地,捕打的不小心,容易糟踏庄稼。另一种是按居住、地邻、本家自由结合组成小型互助组。如安国流双村群众三五家自由结合,联合捕打,全村共组织了二十八组,一天打虫四百余亩。这种办法比较好。还有一种是以户为单位,自家打自家的,这样不易糟踏庄稼,也便于动员全家去打。但实行这个办法,必须加强领导,防止步调不一致和自流现象。对一些缺乏劳动力的军、干、烈属,必须予以帮助,否则不易全部消灭。
(四)在捕打的具体办法上,有的用粘虫车、粘虫船捕打;有的用剪刀剪拿;有的把烧过数年的灰土,在碾子上砸成面,乘早晨有露水时撒在庄稼叶上,虫子吃后会肚胀而死;有的在地的四周挖沟,使粘虫不向别的地里蔓延,爬到沟里再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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