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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有的村庄贪污盗卖公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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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9-11
第1版()
专栏:

  灵寿有的村庄贪污盗卖公粮编辑同志:
近来发现很多地方及仓库负责干部,对粮食不加爱护,保管不负责任,致使粮食腐烂,有的竟贪污盗卖。这种对人民血汗不负责任,损害革命利益的自私肥己行为,应引起各级领导机关高度的注意。兹仅据北岳四专署报告的材料提出一些意见:灵寿县五区南纪城粮食分库,帐目不全,无法对帐,粮库门上虚贴一张封条,每每都用十几次之多,村干部随时私自揭开封条“借粮”,根据现有的数字,该厅共借出一万四千多斤粮食(内干部十三个借二十五次,还有所谓与干部关系好的人借的)。该区北纪城村,主要负责干部利用公粮折价和市价差额,大批出卖公粮,从中取利一千二百万余元,有了这样的收入,即大加浪费,只盘费即用去三十一万余元,村长私借六万一千元。孟家托干部私卖公粮约六千斤,中顷井村干韩年年等九人,私将公粮二千四百一十三斤分入私囊,损公肥己。南堤下村干部偷公粮谷七百五十斤,棉花八十二斤,旧粮秣干部李秋生,送麦入库时,多报一秤一百二十斤,干部分了赃。西城南王建生等将供给军用的七百斤米找不到下落。岗北贫民团假借帮助新翻身农民过后,私用粮食二千斤。三粮库今春碾米七十余万斤,迄今尚有十二万余斤收不回来。西管村孙拴德交上口袋米即掺沙三十余斤。吴家庄碾米组,买成生了芽的谷子三十二市斗,私自抵换公粮米。北湖八个碾米户,吃卖者即有七户。孟托孟书保将碾的米私卖四百斤作自己推车本钱用。
以上这些无政府无纪律的严重现象,恐不仅灵寿一地存在,应引起各地普遍的检查。这固然是各粮库干部自私自利不负责任,但实为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的作风,缺乏检查,对干部不加教育所造成。建议各地领导者,应结合“列宁论苏维埃机关人员应如何工作”,检查自己工作,严格粮库制度,明确责任,对错误严重或坚持错误者,应给予适当处分,贪污者勒令退出,而粮食保管好的,亦应加以表扬。彻底整顿粮库,应为各级领导机关当前急务。(财政厅郝济民、张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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