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朝鲜内阁通过决议 加速发展金属工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1-10
第4版()
专栏:

朝鲜内阁通过决议
加速发展金属工业
新华社平壤8日电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今天报道,朝鲜内阁10月29日通过关于发展金属工业的决定,要求在今后的四、五年内使朝鲜的生铁和粒铁的年产量达到四百万吨。
决定要求新恢复起来的金策制铁所第二号高炉在11月底前投入生产,要求黄海制铁所的第二号和第三号高炉分别在明年和1960年恢复生产。
决定强调了发展电气炼铁的重要性,要求降仙炼钢厂在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建成三座电气炼铁炉,明年要生产两万吨铁。在今后四、五年内,要求在降仙炼钢厂和兴南地区分别建成各有年产五十万吨铁的能力的电气炼铁厂。
决定要求清津炼钢厂粒铁生产能力到1961年要达到年产四十万吨。另外还要在沙里院新建一座粒铁厂。
决定要求各厂矿和农业社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设小高炉和其它生产钢铁的设备,扩大有色金属的生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