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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制和供给制都有两重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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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1-12
第7版()
专栏:

工资制和供给制都有两重性
骆耕漠
全国解放以后,各地在1951年到1953年,都先后由供给制改行工资制。至于当时全国被留用人员以及接收过来的厂、矿企业则一直沿用原来的工资制,他们没有经历从供给制到工资制的转变过程,只不过变更了工资的社会性质。在农村方面,自个体经济变为合作社的集体经济以后,社对社员实行按劳动日分红制,他们是从个人私有制转到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
由于从农村进入城市,生活条件有所变化,以及原来的供给标准很低(全国解放后曾略有提高),过去已行之多年的供给制必须有所改变。同时,在同为国家工作的人员中以及在同一个厂矿的职工中,有两种待遇制度分别并行着,这亦有碍团结,必须统一为一个制度。但是,当时为什么是将供给制改为工资制,而不是将工资制改为供给制呢?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供给制改工资制的两个原因
(一)照顾多数:全国解放以后,供给标准虽然略有提高(当时称为“大包干制”),但是比起工资制来,一般还是低的(部分多子女者除外)。当时全国国家机关(包括国营企业)工作人员中享受工资制的人数多于享受供给制的人数,要将前一部分人都按供给制待遇,其变动面很大,而且由于全国解放不久和思想改造不够,也有不易贯彻之处。特别是当时私营工商业还未改造,它们不能改变工资制,这样,国营企业也只能继续采用工资制。同时,由于城市生活水平较高和生活需要复杂一些,领导上对原享受供给制的人员也应有所照顾。
(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指导思想: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以及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人们的觉悟不够高,以及生产力的发展不够高,生活资料的分配不能不有相当的差别。这使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办法成为必要,它能推动人们改进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对缺乏以上觉悟的人来说,供给制就不能起这种作用。
供给制改工资制基本上是正确的只是认识按劳分配原则有片面性
总的说来,当年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所依据的前述两个理由是正确的(特别是当时估计不到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四、五年内就可以完成),从而当年的改革也是基本正确的,并起了良好的作用。现在有人说,当年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是根本错误的,完全走了弯路,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虽然从现在来看过去,当时对供给制和按劳分配原则的认识确有不够完整以至含有若干错误的地方。例如,当年人们对供给制有片面贬谪和完全抛弃的错误,批评供给制是“干不干,二斤半”。这是只看到供给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带来的缺点,而看不到在我们党的政治领导下推行供给制,可以做到上下团结,大家都乐于积极工作以至不惜为革命献出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当年人们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和工资制只片面地看到它的优点和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必要性,而忘记了马克思所教导我们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这一原则并未越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天空,它和共产主义的平等是有矛盾的。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阶段,我们如果只知道按劳分配原则的积极方面和完全按照它来处理社会消费基金的分配问题,而不知同时在一定时机、一定条件下辩证地加以限制,并利用其他过渡性的分配形式(如我国现在试行的新供给制)来同它交叉,那么,它的消极方面就会戕害它的积极方面,如在干部中和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先造成生活上、后造成意识上脱离工农大众的倾向。但是这只能说明:我们当时对供给制和按劳分配原则如果有了上述那样完整的认识,那就可以把当时供给制改工资制改得更好一些,例如把代替供给制的新工资制的级数和级差定得少一些和小一些,使能充分预防和限制上述按劳分配原则的消极方面的作用。至于当时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根据前述两个理由,那还是必需的和基本正确的。
工资制在现阶段还有它的优越性所以要实行半供给半工资的制度
现在,由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我国又出现了对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关系进行适当变革的崭新过程。它指出了从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关系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分配关系的量变和质变过程是极其辩证和错综复杂的,我们必须有预见,及时掌握新鲜事物,使今日的社会主义建设更加符合明日的共产主义方向。
过去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时,我们曾有片面观点和在具体办法上有些缺点,今天我们正处在把工资制(包括按劳动日分红制)局部地改变为供给制的转折关头,就应该对供给制和工资制有全面观点,认识它们都有两重性,都有积极的方面和消极的方面。现在指出过去忘了供给制的进步性和看不出按劳分配的缺点,并主张在一定范围内采用新的供给制,这是完全必要的和正确的;但是我认为也不能因此就忘了工资制在目前阶段还有它的优越性,和供给制在一定情况下(如缺乏应有政治领导和群众觉悟)也会含有麻痹劳动积极性的可能性。所以,目前不能一面倒地只要供给制,而不要工资制。正确的办法是供给制加工资制(包括公社和机关),同时在工资制中还应该有按劳动好坏的奖励工资制(限于公社)。在城市工矿企业方面,计件工资制目前有限制和逐渐废除的必要,同时应该积极考虑如何将工资制改为供给制加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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