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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体和小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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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1-13
第3版()
专栏:

大集体和小自由
程浦
公共食堂已经在农村里普遍开办起来,对于过去的一家一户的小伙食单位来说,公共食堂是人们生活上的一个大集体。在公共食堂工作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社员服从集体的前提下,适当照顾社员的个人要求。
没有疑问,成立公共食堂,首先是为了解决过去没有解决的大问题:一方面,给组织集体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另方面,也给每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福利,因为它使无数家庭妇女摆脱了“家务事的俘虏”(列宁语)的地位,获得了与男子平等地参加社会劳动的实际条件。这些可以说是公共食堂给人们提供的大方便大自由。那末除此之外,能不能再给社员个人提供一些小方便小自由呢?比如过去差不多每个农家都要做点咸菜、泡菜、豆瓣酱、辣椒酱、糟豆腐之类的小菜,农民们把用这类小菜伴餐,看做是一种爱好和享受。成立了公共食堂,是不是还需要照顾群众这种习惯和爱好呢?事实上许多食堂已经这样做了。例如有些食堂在做主菜之外,还给社员们准备了一些小菜;有些公共食堂允许社员自己在家里做小菜,并且尽可能在这方面给社员一些帮助。四川省温江县万春人民公社所属五百多个食堂就是这样做的。这些食堂在别的一些小事情上也尽量给社员以方便:像准备开水、热水,让社员劳动回来可以打开水回家喝,也有热水洗脚;给在田间劳动的社员送茶送水;允许社员把饭菜打回家去吃,也可以让全家在食堂里同桌共餐,等等。看来这都是些细枝末节,但却使更多的人感到方便,舒服。这些做法不但无损于公共食堂这个大集体,而且可以增进公共食堂同群众的联系。可见大集体和小自由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
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是不是关心社员,是不是注意到每个社员有着不同的需要。办起了公共食堂,实行了粮食供给制或伙食供给制,每个人的吃饭问题都有了保证。这是了不起的事情。然而这还不够。人们的需要和爱好任何时候都不会完全相同的,作为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的人民公社,应当尽可能多方面地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周到地照顾人们的不同爱好,使广大群众感到集体组织时刻在关怀着他们,在给他们以种种方便。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的,不是使人们的生活单调起来,而是使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以为生活集体化,就是简单的平均和划一,因而可以一笔抹杀人们的需要上、爱好上的差异,那是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误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下的集体生活,不仅应当有共性,也应当有个性。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集体组织中,生活的组织性、纪律性和生活的多样性、活泼性应当得到和谐的统一,而且也只有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做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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