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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 颁发土地房窑证 充分发扬民主进行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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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9-16
第1版()
专栏:

  陕甘宁边区政府
 颁发土地房窑证
 充分发扬民主进行登记
【新华社西北十三日电】陕甘宁边区政府于八月底发布“陕甘宁边区颁发土地、房窑证办法”,责成各级政府详细讨论,并按照各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办法,与整党建政等工作相结合,向群众深入宣传,有步骤地完成此工作,以提高群众生产情绪,促进农村团结,集中一切力量准备开展明年大生产运动。该办法规定凡土地问题已解决之地区,不论原有或分得之土地、房窑均应进行登记,发给土地、房窑证。各乡进行土地、房窑登记时,应充分发扬民主,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然后发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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