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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硝磺业支援战争 太行硝磺局开会确定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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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9-20
第2版()
专栏:

  发展硝磺业支援战争
 太行硝磺局开会确定办法
【太行电】为了更好的组织群众生产,支援战争,太行硝磺管理局于八月中旬召开分、县局长会议,总结一年来硝矿工作成绩。由于全区党政军各级领导干部的有力帮助,及群众实地中体验到硝磺事业的利益,使硝磺事业迅速发展,产硝地区由四个专区十五个县增至六个专区三十七个县,硝产数量比去年差不多增加一倍,硝的质量也有显著提高。会议经过十四天讨论,确定今后硝磺生产的方针与具体作法:(一)组织劳力进行硝磺生产,迅速纠正过去左倾错误给予硝磺生产的损失,退补错斗的硝业者,使其恢复生产。在老区是巩固与恢复硝磺工作,提高技术,增加产量,保证质量。在新区开展群众性的硝业生产,培养技术人材,逐渐提高数量质量。(二)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组织生产大致可分为合伙经营、互助经营、独立经营三种。实际是小型作坊与家庭副业两种类型。不管什么组织形式,都必须掌握自愿等价民主三原则。(三)在经营管理上,要健全硝坊组织机构,与政府结合统一管理检查与指导。如登记与发生产许可证,严格经济手续,制订合理的分红办法与简要的制度,以及工人的教育等。(四)关于硝价灰价的规定,要根据不浪费军费、不加重民负、公私两利、支援前线的原则。为了刺激生产,产量多的要奖励,质量高的要分等。提倡自由购灰,尽量少派,并付给每斤一两到四两小米的灰价,以补偿群众肥料损失。(五)各局确实执行暂行会计制度,一切领发粮款开支报销必须有局长,副局长签名盖章,一律不准借公款。反对片面的工人利益与生产中的救济观点。总结以后,各县都根据自己情况,定出完成任务的具体计划,区局又进行了审查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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