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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鲁米林院士 论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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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2-13
第7版()
专栏:学术动态

斯特鲁米林院士
论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
苏联斯特鲁米林院士在今年10月12日“工业经济报”上发表了“共产主义的分配问题”一文。文章首先介绍了苏联经济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两种不同意见。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在产品丰足的条件下,实现“各取所需”的原则毫无必要采取无偿分配办法。甚至在扩大商品货币关系和绝对遵守一切东西必须“付费原则”下,也能实行按需要分配。按照这个主张,工资的不断提高和物价的不断下降,这本身就能保证先是一部分人然后就是所有的人用钱在市场上取得一切必需的东西——各取所需。这也就是共产主义。他们认为,甚至可以估算出一个足以实现这个“共产主义”消费水平的月工资水平。并且根据这点来推断某工人早已在别人之先进入了共产主义。另一种意见,认为要取消付费制,就必须同时取消对一切产品的付费制。他们说:假如只宣布某一种产品免费使用,例如吃饭不要钱,那么尽管粮食很充裕,完全可以这样做,然而人们会因为粮食不要钱,而无限制地用这种粮食来养猪。按照经济规律来看,这就会使养猪业扩大。而人吃的粮食就会发生问题。
作者说:通过市场分配形式来满足人们需要的分配办法,只能是按照各人的生活水平来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不是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原则。取消对一切财富的付费办法,那会造成更大的困难。因为不论在什么时候,一方面是存在旧需要,另方面还会产生目前未得到充分满足的新需要。例如昨天还是收音机不够卖(虽然是付费),今天却是买电视机要排队,但是明天将出现彩色电视机,后天化学工业又计划生产新奇的东西——聚合物等。有些新产品根本不可能马上大量生产来满足人民的需要。有些产品(如列宾和雷维坦的名画)不能再生产或大量生产,如果完全取消付费制,也是无法分配的。
作者说: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不论是国家管理形式或市场分配形式,都无疑是旧的正在过时的存在形式。而新的按需要分配的形式要通过同旧的市场分配形式的长期斗争才能形成。这就需要两种形式长期共存,但是新形式不断排挤旧形式。有人认为付费原则是万能的,是不可分割的,认为这个原则不能分段分期地予以消除,这无异于永远不去解决这个任务。一切财富付费原则的“万能”理论早已被驳倒了。通过社会文化事业来完全免费分配的财富一年比一年多,但是我们的计划经济丝毫也没有因此而失调。在我国的生产领域里依然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按劳取酬,而在社会文化事业方面则除此原则之外,还有共产主义分配原则——各取所需。从大量生产的条件上看,各种财富达到产量丰足的日期将是悬殊的,不管人们的意志如何。大家也知道,只有某种财富的产量足够满足社会需要的时候,才可以废除这种财富的付费原则。我们已经可以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交替时期把市场上的“付费原则”起作用的范围大大缩小,使之仅限于对那些极为稀缺的产品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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