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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签订明年贸易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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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2-19
第6版()
专栏:

中保签订明年贸易议定书
新华社讯 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18日在北京签订。
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两国间的贸易额比1958年有所增长。双方互相供应的货物:中国方面将供应保加利亚的主要货物有粮食、桐油、棉花、轮胎、畜产品、电工器材、棉针织品、绸缎等;保加利亚方面将供应中国电站、电动机、各种机器铅锭、化肥和甜菜种籽等货物。
同时,还签订了关于延长和补充中保1958年到1960年长期贸易协定的议定书。按照这个议定书的规定,中保长期贸易协定的有效期限将延长到1962年,双方互相供应的货物也作了调整和补充。
在这两个议定书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林海云,保加利亚方面是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贸易部副部长道布里·阿列克谢耶夫。
我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和保加利亚驻华特命全权大使潘切夫斯基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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