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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宵达旦的冬夜圩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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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2-21
第5版()
专栏:

通宵达旦的冬夜圩场
邓国庠
往常,每当夜幕低垂,翁源县鱼湾人民公社几个圩市的街道就已经很清静了。尤其是冬夜,更是静寂异常,偶有行人路过的清脆脚步声,就会招引出几声家犬的吠声……
但是,在公社第一次发放工资的那个晚上——11月29日,圩市却是热闹非常,公社供销部在石双头、鱼湾、太平、白沙、宝洞、坝仔等六个圩市摆设的货摊,整晚都被社员们围得密密的,在煤汽灯的亮光下,人头钻涌,人影晃动,闹闹嚷嚷。有的从这摊窜到那摊,又从那摊折回这摊,反复挑选、比较各色货物;有的虽然买足了用品,仍然在闹市内踱来踱去,留连忘返。夜深了,弯弯的下弦月,早就从东方升起,给田庄、道路洒下一片银水,眼看一批批人离开圩口了,可是,圩市的热闹景况仍未见减弱。出圩的人迎面不断遇到一群群人陆续流进圩市去,有不少本已是“满载而归”的社员,就是这样半路遇到了熟人,为充当别人的“参谋”,出主意,又兴致勃勃地折回圩里来。这一圩市的营业,一直到30日下午5时才结束。这样热闹、狂欢的景况,用社员的话说:“是前所未有。”
这天晚上,在开市之前,公社各生产区的社员都敲锣打鼓,分别在各圩举行了庆祝大会,庆祝发放第一次工资,许多社员都在会上发表了感想。他们说,这次发工资,是公社实行吃饭不要钱后的又一件大喜事。大家回忆起一年之前,粮食生产还未过关,加上这里地处山区,原来的生活水平是较低的,虽然过去年年增产,但还是以吃稀饭和番薯为主,只在农忙期间是吃干饭。可是,今年苦战一年,获得了粮食特大丰收,单以晚稻来说,亩产量就达到一千五百六十斤,增产了三倍多,这就使公社实行半工资半供给的分配制度具备了物质条件。当11月初,公社一宣布吃饭不要钱,一日三餐干饭放开肚子吃到饱时,社员们都欢呼雷动,现在平均每个劳动力每月又领到五元工资,怎能叫社员不兴奋呢?
庆祝大会结束后,社员们都拥到货摊前去,吃的问题,公社都包起来了,所以最拥挤的是百货摊,像牙刷、电池、肥皂、颈巾、热水瓶、布匹、鞋袜等,成了大家争买的商品。贫农社员潘启环拿着领到的工资,两手带着两个孩子走来走去,一时没了主意,不知买什么好,他实在太兴奋了,万万想不到今年有现钱花用。原来他是个超支户,有三个孩子,一个读书,两个还需要照顾,累得他的妻子不能经常出勤。吃的人多,做的人少,一年劳动所得,领足口粮后,就要超支四十多元了,一直摆脱不了贫困。现在孩子都免费读书、入托儿所,而吃饭不要钱,又永远使他脱掉了超支帽子,谁知道今天还有钱领呢!所以他时常对人说:“一千句也是公社好,公社使我彻底翻身了!”这天,当他给自己的孩子做两套花衣服时,就叮嘱他的孩子说:“这是公社做给你们穿的,公社养大你们,在托儿所里要乖乖听阿姨话,知道吗?”他的孩子见了花衣服,就嘻开了小嘴巴,眼睛闪出无限幸福的光芒!
售货员忙得不可开交,应接不暇,特别是妇女们,选货是最细致的。女社员陈银,一会想要夹布衣,一会又想要卫生衣,不知道哪件好。她很珍重地使用这笔工资——第一次全权使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原来,她从前是个童养媳,在家庭中历来是无钱过手的,而农业社的分配,仍然是以户为单位,分到家长手里去,这样,丈夫也就掌握了全家的收支大权,买什么东西都要向丈夫要钱,所以,要不是非买不可的东西,都不轻易向丈夫开口,有时想买些头绳之类的什么的,都很不方便。比如自己戴的竹帽早就破烂了,但始终未买成。现在,工资发到每个人手里了,可以随意使用自己的钱,这次发了工资,她首先就买了顶新竹帽,然后细心地在百货摊上,挑选了一件卫生衣,并把余下的三元,储蓄到银行去,随用随取。
在一个货摊上,社干部沈书捷正在选货,一眼瞅到女社员沈萧钻进来,便笑着说:“沈萧,你领到的工资呢?快拿来给我吧!”沈萧初听愕然,随后就不好意思地笑着回答他:“鬼才给你,我早已相信啦!”一些知道底细的社员便哄然笑起来。原来沈萧在辩论公社优越性时,不相信将来有工资领,就和沈书捷打赌说:“如果公社发工资,我不要,全给你!”谁料不久,公社宣布了实行吃饭不要钱的大喜事,像这样一件千古未闻的事,公社也能办到,何况发工资呢?沈萧相信了。她相信的不单是发工资,而且是公社的全部优越性,她生产也积极起来了,每天早晨四时就叫丈夫起床出工,她还情不自禁地唱起山歌来:“五更鸡啼天渐光,细声细气拍醒郎;孩子送进托儿所。夫妻两人出田庄。”
各圩场的售货员,经过夜以继日的忙碌,在散市之后,还要进行结账,有的点数银纸,有的整理发票。供销部主任毛德保把各圩汇报的数字,在算盘上敲打了一翻,不禁惊喜地叫起来:“噢!破纪录,破纪录,营业总额三十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元整。”(附图片)
(陈志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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