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摘自“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2-22
第3版()
专栏:

在进行整社的时候,要对公社的生产规划、分配状况、生活福利、经营管理、财务工作、组织领导,做一次全面的深入的检查。同时,要切实整顿党的组织和公社的组织,保证党和公社的各级领导成员必须是忠实于人民利益和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分子,并且吸收在大跃进运动和公社化运动中受过考验、合乎党员标准的优秀分子入党。
——摘自“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