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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政府暨军区训令各行署 加强对敌一元化斗争 成立对敌斗争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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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04
第2版()
专栏:

  华北政府暨军区训令各行署
 加强对敌一元化斗争 成立对敌斗争委员会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暨华北军区,为统一边境对敌斗争力量,决定成立对敌斗争委员会。并联合训令各行署遵照执行。训令称:边境对敌斗争(包括政治、经济、武装),必须有统一的步调,协同一致,方能集中力量,打击敌人;否则就会互相抵消力量,减低效率,使商旅不便,坏分子有隙可乘,为统一对敌政治、经济、与武装斗争力量,兹决定:一、各行署区得成立对敌斗争委员会,各该行署及军区并吸收公安、工商(出入口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干部组织之。二、对敌斗争委员会的任务是:解决各部门相互配合的问题,确定一定时期的对敌斗争任务,消除各部门相互间的矛盾,在与华北人民政府政策法令不相违背的原则下,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分令各部门执行。三、在边境地区,当地地方武装负责人,出入口分局,公安中心派出所,亦可组织对敌斗争委员会,受上级对敌斗争委员会领导。四、华北对外贸易会议决定组织的出入口委员会(由出入口局、银行、商店共同组织的),仍可存在,以解决对敌经济斗争中的外汇、牌价等日常具体问题。
【又讯】华北人民政府为巩固边防,防止间谍匪患,保护商旅安全,决定于各边防区分别建立边防公安办事处、边防公安局、水上公安局、河防公安局,以加强边沿区出入口管制工作。决定冀中大清河、平西、安阳、新乡三个地区分别设边防公安局;太岳、冀鲁豫所辖黄河沿岸地区设河防公安局;冀南滏阳河设水上公安局;保定设边防公安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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