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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半老区土改失败的教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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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3
第2版()
专栏:

  灵石半老区土改失败的教训
太岳一地委梁建功同志于上月中旬检查了灵石县半老区土改工作后,认为该地由于干部工作不深入,不了解当地阶级关系,工作方法不对头,所以一直没有打开局面。地主富农仍在暗中操纵着政权,统治着群众。苏溪村地主以表面上分散土地来收买农民,使农民和我们隔离,活动全村集体瞒地。讨好富裕中农,孤立贫农。掌握了村长、闾长、财粮等重要干部,利用流氓组织假农会,企图将区干部打回去,并挑起村与村之间的斗争。对翻身农民的土地提高产量,对地富的土地降低产量,使翻身户加重负担,怨恨我们。村民说:“这村工作最近才做,地主预先准备好了!”但到底地主如何准备的,区委完全不清楚,他们的调查研究完全是个形式:南堡村调查表有五种以上,写麻纸有数十张,但看不出问题。他们陷入事务主义的泥坑。如:调解夫妇关系,张三、李四个人的纠纷问题。县委光听汇报,但缺乏对一个村的实际了解,所以也不能解决问题。县委订的工作计划,也是空洞不切实际的,如县书关于发动群众所提的步骤是:第一步是在十天内提出本村具体方案,但未提出根据什么来订,目的是什么。所以区干部十天订不出方案就苦恼。第二是找贫雇。但有些同志找到贫雇以后不知道怎样干,结果贫雇陷于孤立。
为此,太岳新华日报特发表短论,号召各地接受灵石的教训。第一,对地主阴谋活动没有思想准备。该村虽然也经过了分田,但封建势力并没有打垮,封建势力仍然掌握着村长、闾长,与农民对抗。这种情况可能不只灵石一处,凡是过去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和平分田”的地区,可能都有类似的情况存在。所以在土改结束工作中,必须从各种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具体情况出发,检查封建消灭的情形,确定工作的重点、方针、步骤,对扫地出门的无法生活的地富,必须予以安置,使他们能生活下去;而对于过去群众发动不充分、不彻底的地方,必须发动群众彻底消灭封建;对只有个别地富尚斗得不彻底的地方,则必须在土改结束中,使其拿出其多余土地。对漏网地主,则应依法没收其土地财产,然后分给他土地。在划阶级上,则必须根据中央划阶级的标准,经过调查和群众讨论,认真进行,反对任何或左或右的偏向。对封建消灭情形的估计,必须根据划阶级的标准进行调查,不应麻木地认为毫无问题;亦不应为片面夸大的事实所左右。第二、在了解情况的方法上不是深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的觉悟程度上、群众与地富的关系上,地富的实际生活及其活动上去具体的了解情况,而是把人口、土地、产量、房屋等数目字的调查作为唯一的情况。因此在处理问题时,也不根据每户的具体情形,确定我们的政策:如应安置、应拿出多余土地,应补偿等;而是单纯按照数目字来确定我们的政策和计划。因此有很多事实的真象被隐蔽,不能使问题解决得入情入理,甚至有些不应动的反而动了。所以必须从地富和农民方面每人每户的具体情况调查入手。数目字是需要的,但不能完全凭数目字。第三、该地在决定计划时,没有根据阶级关系的详细调查研究,没有发动起群众,把主要问题一一弄清,就主观地做出了计划,这就注定要失败的。有许多同志把订计划、订方案看成一个形式。订出来了,就不管是否合乎实际情况,表示满足;订不出来,就非常苦恼。以后订计划方案时,事先必须有组织有领导的经过群众的讨论、决定,才可以成为一个村群众自己行动的计划。规定时间是需要的,这样就可以组织力量、掌握时间,避免拖拖拉拉;但因各村工作的条件不一致,所用时间也不会一样,所以时间应根据当地工作条件及情况的发展而有所伸缩,不应机械。                   
     (太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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