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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行署制订方案 恢复整顿国民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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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3
第2版()
专栏:

  冀中行署制订方案
恢复整顿国民教育
【冀中电】冀中行署根据目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及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针,从冀中具体情况出发订出了恢复与整顿国民教育实施办法草案。该区经过克服某些地方曾一度存在的教育中的左的偏向,以及忽视教育的倾向后,教育工作获得不少成绩。现在全区有高初小教师一万一千四百廿三名,初小七千一百九十所,学生四十四万三千九百六十四名;高小六百一十三处,学生五万七千一百八十一名。总计高初小学生五十万一千一百四十五人(女生占百分之三十一点三)。占全区学龄儿童百分之六十八以上。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急待解决。行署教育会议根据情况重新阐明教育方针,并提出实施原则:(一)小学必须重视文化教育,初小注意识字,重视课堂学习。必须制订日课表按时上课,按期完成必修课程。减少社会活动,为了照顾家庭生产,对学生可建立请假补课制度,农忙节季可改变学习时间,但应完成必要课程的学习。(二)为使家庭劳力缺乏的儿童不致失学,应设午学班、夜班或随到随学。此种班次应与正规小学同等重视,如人力不及可增聘教员一人或聘村中半义务教员帮助。(三)小学课程之进行为春季始业,全年上课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六周,放假不得超过十二周。建立严格的测验、升级、毕业、招生制度等。会议并决定至明年六月以前为国民教育之恢复与整顿时间。并根据几种不同情况之地区分别作出实施计划,教育基础较好地区,学校要走向正规并提高质量;基础较差地区除恢复原有小学外,要适当增设小学,使一般村庄达到一村一校;边沿区、城市及灾区小学按具体情况作出适当办法。为完成上述计划,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教育之领导,教育干部要配备齐全,教育科应建立本部门业务制度。教员生活及工作问题,亦须注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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