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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隆重闭幕 批准政府关于停止核试验和柏林问题政策 通过有关刑事立法和刑事诉讼原则新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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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2-27
第4版()
专栏:

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隆重闭幕
批准政府关于停止核试验和柏林问题政策
通过有关刑事立法和刑事诉讼原则新法案
据新华社26日讯 据塔斯社莫斯科讯: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经过四天的会议之后,25日下午在克里姆林宫隆重闭幕。
在25日上午的会议上,讨论和通过了有关刑事立法和刑事诉讼原则的新法案,关于宪法中某些条款的修改和补充以及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一些指令。
会议还通过一项决议,批准苏联政府关于停止核武器试验问题和关于柏林问题的政策。
决议谴责美英政府在停止核试验问题上的顽固态度说,美国和英国政府至今仍然拒绝立即和普遍停止核武器试验。他们在3月31日苏联作出单方面停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试验的决定之后,还进行了一系列最频繁的原子弹和氢弹试验。
决议强调指出,苏联现在也像其他任何时候一样,准备放弃各种核武器的试验,如果美国和英国准备签订永久停止核试验的协定的话。苏联最高苏维埃认为,现在,美、英两国再没有任何理由来拖延签订停止核试验的协定,因为日内瓦专家会议已经一致证实完全可以对此进行有效的监督。
苏联最高苏维埃认为停止各种核武器的试验是停止军备竞赛和“冷战”政策、维护国际和平的重要步骤。苏联最高苏维埃决定批准苏联政府在停止核武器试验方面的政策和实际措施,并责成苏联政府今后仍然为实现立即和普遍,永久停止核武器试验而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
苏联最高苏维埃希望美国和英国不要辜负各国人民的期望,尽一切力量来达到这个伟大而崇高的目的。
决议对苏联政府主动提出关于把西柏林变成非军事化的自由城市的建议表示满意。
决议说,苏联政府的建议受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的热烈支持和赞同。苏联最高苏维埃决定批准苏联政府在柏林问题上的政策和实际行动。
苏联最高苏维埃期望美国、英国和法国政府能够对符合巩固欧洲和世界和平利益的解决柏林问题的事业作出贡献。
在下午的闭幕会上,苏联外交部长葛罗米柯代表苏联政府答复了两院代表关于停止核武器试验和柏林问题的询问,代表们在发言中热烈赞同政府在这些方面所采取的政策。
在25日上午举行的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联席会议上,联盟院法案委员会主席、最高苏维埃代表波利扬斯基就“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法基础”、“叛国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等新法案作了报告。
波利扬斯基在报告中说,过去实行的刑法基本原则和许多其他的刑法是在三十多年以前通过的,因此,在许多方面都过时了。由于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发生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变化,所以迫切需要修改苏联的刑法。
报告人指出,随着苏维埃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巩固,随着公民觉悟的提高,说服工作具有越来越大的意义。但是,就在这种条件下,妥当地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使苏联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不受犯罪性的损害,这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最高要求。
波利扬斯基在阐述刑法基础法案时指出,这一法案一方面规定缩小和减轻对国家和社会没有多大危害性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另方面又规定加重最严重的反对国家的罪行的责任。国家暂时还不得不保留死刑这样一种严厉的惩办措施。但是,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是极其有限的:在和平时期只有犯了像叛国、间谍活动、破坏活动、恐怖活动、严重的谋杀、匪徒活动等罪行时才判处死刑。
波利扬斯基代表联盟院和民族院的法案委员会建议取消某些判刑措施,如不再宣布为劳动人民的敌人这种罪名,并取消其国籍和永远驱逐出苏联国境或判处暂时离开苏联。
报告人还说,保持像剥夺选举权这样的判刑措施也是不适宜的。
波利扬斯基强调指出,这一法案的出发点是,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以及劳动人民社会觉悟的提高,除去对最危险的罪犯采取严厉措施外,可以更多地采用教育性的措施,对未成年人尤应如此。法案委员会考虑到劳动人民的愿望以及审判和检察工作人员的愿望,决定对犯罪分子剥夺自由的最长期限为十年,只有犯了特别严重罪行的人才剥夺自由十五年,而根据现行法律,剥夺自由的最长期限为二十五年。
波利扬斯基还说,委员会虽然主张取消过分长时期地剥夺自由的做法,但对危险的犯罪分子却认为不应当有任何宽容和姑息——这是人民的要求。只有对于以模范行为和诚实态度对待劳动而证明自己已悔改并至少服刑一半的罪犯才能假释。对于罪行严重的犯人,至少要服满三分之二的刑期,才能假释。至于特别危险的惯犯,这种措施是根本不应当采用的。
报告人说,叛国罪刑事责任法案的第一条中规定,下列罪行属于叛国行为:投靠敌人、进行间谍活动、泄露国家和军事机密、逃亡外国,以及为了给苏维埃国家利益带来损害而拒绝从国外回到苏联、帮助外国对苏联进行敌对活动和进行夺取政权的阴谋活动。对于这些罪行必须进行惩治。
波利扬斯基在谈到“军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法案时说,这项法案比较清楚地作出了有关因反对规定的服兵役制度的罪行而负有刑事责任的某些规定。
波利扬斯基最后指出,通过新法律草案将是解决苏联立法编制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中的一个新的重要阶段。
在25日上午的会议上作报告的还有民族院法案委员会主席、最高苏维埃代表拉苏洛夫。他谈到“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及自治共和国审判制度的法律基础”、“军事法庭条例”,以及“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诉讼程序基础”等法案。
拉苏洛夫在报告中说,苏联最高苏维埃民族院和联盟院的法案委员会制订这些法律的根据是:在苏联已经广泛实行扩大加盟共和国的自治权,提高它们在经济、文化和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并且扩大它们在立法方面的权力。
拉苏洛夫说,制订苏联审判制度法律基础法案的出发点是,必须保持以简单而容易为居民所接受为特点的司法机关的现行制度。这一法案反映了苏联司法机关的组织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拉苏洛夫在谈到“军事法庭条例”法案时强调指出,这个法案中所规定的条例实质上同审判制度法律基础中的原则一样,因为军事法庭包括在统一的苏联司法机关系统之中,它是在军队中施行审判的法院。
在波利扬斯基和拉苏洛夫报告后,代表们发言表示赞同这些法案。(附图片)
代表们一致通过一项决议,批准苏联政府关于停止核试验问题和柏林问题的政策。 塔斯社传真照片(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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