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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化的道路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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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2-29
第4版()
专栏:厂矿调查

在工厂化的道路上
中共晋南地委钢铁办公室
最近,我们同洪洞陈村、乡宁砂坪、临汾史村、侯马等四个炼铁厂的负责人专门对土炉群管理工厂化问题作了研究。
这四个炼铁厂,除侯马铁厂是公社经营外,其余三个厂都是县营。建厂最早的临汾史村铁厂,至今已有六个多月,其余三个铁厂仅有一百多天。这四个厂都选定厂址,固定了炉型,动力设备齐全。在炉型方面,除砂坪铁厂有两座土方炉试验炼坨铁外,其余都用土高炉进行生产。
在人员方面,各厂都固定了一批。四个厂共有职工三千六百多人,管理干部平均占4%。史村铁厂管理干部占6%,比例最大,砂坪铁厂,管理干部仅占1%强。在工人方面,这四个厂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固定工。这是厂内的基本长期工,多数系动力、冶炼、采煤、采矿等方面的技术工人和普通的操作工人。第二种是临时工和合同工,这些工人还没有成为厂内的正式工人,通过一段培养,便可分批固定。第三种是侯马和陈村铁厂的采矿、碎矿工人,他们既是公社社员,又分批轮流到铁厂劳动。这种工人既不是固定工人,又不同于合同工人。
机构体制已初步定型。情况大体相同,但各有不同特点。大体分三种形式。一种是纯属工厂化的建制。设有厂部、车间、小组。第二种是工厂化和军事化相结合的机构建制。这种形式既有工厂形式的厂部、车间、小组,又有军事组织形式的团、营、连、排、班。第三种是厂内领导机构是工厂形式,而各生产工种又是军事化组织。这种形式的特点是生产工种不分车间,而按工种组织连、排、班,厂长直接领导连长。这些厂的机构虽有上述三种不同特点,但都是厂部设有各种股,生产单位依不同工种组织专业队伍。其工种大体可分冶炼、动力、采矿、碎矿、采煤、炼焦、基建、运输、杂工等九种。
在管理工厂化方面,归纳起来采取了如下方法:
第一、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领导干部分工负责。这四个厂党的组织已经建立。支部虽没有定期会议制度,但重大问题都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上研究,作出决议,分头贯彻。陈村铁厂的重大问题,如月、季、年度计划,较大的基本建设工程,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重要制度的制定等,都在支委会上集中研究,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史村铁厂还规定每个时期的生产、基建、供应等重要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党委研究决定,属于行政方面的由厂长负责贯彻,属于群众运动方面的由党支部负责贯彻。这样作既能体现党的统一领导,又能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基本上克服了个人决定问题和互不负责的现象。
第二、初步建立了民主管理形式,广大职工群众基本上参加了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砂坪铁厂建立了五个委员会,即:生产管理委员会,生活管理委员会,技术研究组,治安保卫委员会,调处委员会。每个管理委员会都有工人参加。上述民主管理组织,除调处委员会外,都已开始发挥作用。如砂坪铁厂在10月初经过算账以后,要完成生铁四百八十五吨、钢四十五吨的任务,从采矿到冶炼尚差七百多人。怎么办?生产委员会研究以后,认为主要是劳动组织不合理,而不是劳力缺乏。会议决定主要从改善劳动组织着手,实行定工种、定人、定量、定时、定任务的五定工作,按工种组织了采矿、冶炼、碎料、运输、采煤、基建等六个专业连,并按工种规定了劳动定额。党支部在职工中作了动员,结果10月份解决了劳力不足问题,没有向上级要劳动力,就基本上完成了任务。
第三、“两参、一改、三结合、四大”的工厂“宪法”得到了初步贯彻。这四个厂的共同特点是干部都参加劳动。大鸣、大放、大辩论开始作到经常化。广大职工直接参加所在岗位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在干部参加劳动方面,砂坪铁厂、侯马铁厂实行管理干部早、晚各参加生产二小时,中午办公;领导干部包炉参加生产并指导生产;干部实行夜间带班制。在工人参加管理方面有以下方法:(1)由工人选出代表参加各个委员会的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由厂长向工人报告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经工人讨论后执行。(3)每个时期的生产任务直接布置到炉、组,一般工人都知道本组、本炉、本月的生产指标和劳动定额。(4)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法发动群众自己管理工厂,自己管理自己。如乡宁砂坪铁厂动力班生产很不正常,青年监督岗便在炉旁贴出大字报批评道:“冶炼动力班生活太紊乱,干活不起劲,起床数他晚,这种懒作风,应该赶快改变。”动力班工人看了以后,立即召开全体工人会议,就地作了研究,除贴出大字报向大家检查外,还定了生活制度,每人都写了保证书。生活散漫、不按时起床的现象很快便改变了。
第四、建立了一些简单易行的管理制度,在生产管理、劳动组织、财务制度、材料领发等方面基本上克服了混乱现象。归纳起来,这四个厂建立了以下几种基本制度:(1)在生产管理上,逐季、逐月、逐旬下达生产计划,任务到炉、到组,加强计划管理。每个炼铁炉设有正、副炉长各一人,负责本炉的生产管理。劳动实行两班制,由正副炉长各带一班。炉与炉、组与组开展劳动竞赛,并实行月评季奖制度。(2)在劳动管理上,实行了定额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原始记录制度。四个厂都明确地规定了劳动定额、土高炉炼铁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简单的技术经济指标。(3)在财务和原材料管理上,规定有财务开支审核批准手续,以及现金管理,材料保管、入库、领发等制度。另外,各厂还规定了请假制度、会议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规定,克服了混乱现象,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从上述情况看,这四个新兴的炼铁厂在管理工厂化方面,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摸到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改进。这些问题是:个别厂机构庞大;有的厂党委的核心领导还不突出;部分干部命令作风还很严重;工人参加管理,还局限于本组本炉的生产和技术工作,对整个厂的经济活动、管理工作还很少过问;成本核算普遍是个薄弱环节。
我们认为,“小土群”提高过程中。既要实行管理工厂化,又不能把现代化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加分析地加以搬用。据此,针对几个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意见,供作参考:在领导体制上,必须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委应当健全会议制度。机构的设置,应力求短小精干,分工不宜过细,工种不宜过多,以免发生相互扯皮的现象,并有利于培养多面手的工人。建立各项制度,是为了组织有条不紊的正常生产,调动工人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注意不要约束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各种制度必须经过群众讨论后作出决定,再拿到群众中去执行。各个炼铁厂,必须重视成本核算,以便抓住经济活动分析去发现问题指导生产。
(原载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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