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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我富农是按啥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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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9-25
第1版()
专栏:群从呼声

  订我富农是按啥条件?
编者按:划成份中应该充分发扬民主,允许任何人(包括地主富农)自由发表不同意见,不叫一人受屈。三榜定案后,本人不服仍可向上级政府申诉。根据这一原则,如李禄禄所提情况真实,则西沿兴改定成份的办法值得检查。工作组划成份中随便扣人,更属违犯政策的错误作法。李禄禄来本报诉说后本报已两次函请平山县委检查处理并作答复。但根据李禄禄所谈情况,平山县委处理这问题是不够严肃认真的,希望平山县委对此问题根据政策精神,和具体情况在该村分浮财前及时处理,并作公开答复。编辑同志:
我是平山二区西沿兴村人,自小时家里穷苦,全靠租种人家的地过日子。全家长年辛苦劳动,光景才慢慢过好。到民国二十二年时开始用过一个长工,这时家里有四十来亩地(都是旱地,只有五六亩井浇地),一亩多园地,还租种了七亩稻地,家里大小十四口人,我和大儿二儿参加主要劳动,父亲开了个药铺(一年收入不多,因是自家生意,年年也不结帐,只是贴补个零花),也还上地送饭碾场做些轻活。妇女们都纺织,忙了也下地。这样到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因租的稻地退了,便不用长工了。二十六年买进了十亩稻地,又用了一个长工(这地二十八年被水冲了),家里是我和大儿二儿参加劳动。后来日本鬼子来后大概是二十七年吧,咱八路军也来了,我大儿参加区上工作,仍用了一个长工,我和二儿在家劳动,三儿已十六七岁,也能顶住一个人劳动,这时家里还是四十来亩地。但到八月间鬼子来烧了房子,不到一年长工就走了。以后这八九年因生活困难,没再用过人(短工也没用)。可是去年平分时把我家订成了地主,扫地出门,今年二月才开了一个院的门让回去。今年秋天工作组来改订成份退东西,又把我订成富农,我觉得条件不合,就和大儿一块到区上去问问,区委说该啥是啥,不能屈你。他给工作组写了信。后来工作组高同志到区上商量了,我三儿又去问,区上又说该是富家,后来我大儿子又去问,还是说该是富农,不能改啦。以后村里给地主富农户先分了些做饭家具,给我的都是破的,我三儿有些鲁张,就问工作组:“我是啥成份,为啥给我这些不能使的!”工作组说是富农,我三儿就拿了九月三号的人民日报给他看,上面有新华社信箱答的计算地主富农的剥削年限剥削分量的标准,问他是按的是啥条件?人家不说,就把我三儿扣起来了。一直扣了三天才放出来。后来我和四儿(在获鹿当教员)到报社问问,看我到底该是个啥成份,报社介绍我找县委处理,县委给算剥削分量是按百分之十五算的,我四儿觉得不对,后来又找报社,报社又给写信找县委,这次县委是给按百分之廿五算的,可是算总收入只算农业收入,说是超过百分之二十五,决定是富农,但我家还有药铺、纺织、养猪等项收入,均不给计算在内。我四儿说不对,请县委再算算,县委还说是富农。这事情不知到底该怎办?我村正在给错斗的富裕中农退浮财,不知我的成份到底够不够个富农?没收我的浮财该如何处理?希望能赶快给我解决一下。     平山二区西沿兴村李禄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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