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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生活和个人自由是辩证的统一 忻定县南王人民公社一个生产大队展开辩论澄清思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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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1-08
第6版()
专栏:

集体生活和个人自由是辩证的统一
忻定县南王人民公社一个生产大队展开辩论澄清思想
据山西日报消息 忻定县南王人民公社大南邢生产大队,于去年12月25日到26日,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中,就集体和自由问题开展了一场大辩论。
人民公社化以后,大南邢的农民们欢欣鼓舞,对人民公社的巨大优越性说不尽来道不完。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对具体生活和个人自由缺乏正确的了解。为了划清界限,提高认识,大家敞开思想,进行了一场热烈的辩论。
人民公社促进生产力发展
征服自然有了更大的自由
“人民公社化以后集体生活和个人自由的关系究竟怎样?”许多人首先从解放生产力的观点上,发表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张仁旺说:几千年来,咱们农民都是给老天爷、龙王爷、土地爷这“三个爷爷”当奴才的,遇到天旱、水涝都没有一点法子。可是,实现合作化以后,特别是人民公社化以后就不同了,我们已经有力量用“三仙传道”的办法,把池泉的水引到山坡上去,“三爷”也得听咱指挥了,这应当说是人生的最大自由。宋三毛对这种看法很感兴趣。他说:就拿咱大南邢来说吧,因为是个低洼区,过去往往三年两头遭涝灾,人们不知吃过多少苦头。难道当时人们不懂得排涝吗?不是。只因土地是分散经营,想排也办不到。自合作化以后,我们才得到排涝的自由。如今我们依靠人民公社的力量,不但可以保证丰收,而且在几年以后,将会在整个忻定盆地实现:“河渠密如网,井库满天星,河与渠相连,渠与库相通”。那时大南邢便又能排水,又能灌溉,多大的雨也成不了灾,一年无雨也能保丰收。这样的自由过去真是想不到。
“你们说的是全村,我就说说自己吧!”曾走草地、放牲口十多年的张继保,这时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公社带来的自由。他说:“对于养牲口,我不外行,也很热爱这个职业。可是过去为了吃穿二字,会干的不能干,不会干的偏得干,这就是个大不自由。建立公社后,实行了分工分业,量才使用,这我就自由啦,可以安安心心高高兴兴地去当饲养员了。”说到这里,妇女们也活跃起来了:这个说,她再也不蹩在家里受锅台的束缚了;那个说,她在家庭有了地位,男人再也不跟她吵架生气了……。
总之,大家一致认为:集体化的程度越高,生产力越发展,人们的自由越大;互助组比单干自由,合作社又比互助组自由,人民公社又比合作社自由。
那末,是谁觉得“不自由”了呢?会上认为有两种人:一种人是过去骑在人民头上、不劳而食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另一种人是资本主义思想还没有彻底肃清的富裕中农。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有了极少数人发展资本主义的自由,就没有大多数人建设社会主义的自由;资本主义的自由越取消的彻底,社会主义的自由就越有保障。
自由并非无组织无纪律
离开集体便无真正自由
在大家认为公社对劳动人民有更大自由的时候,以又馋又懒又好逛游的张保山为代表的几个人,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说:“不能‘木匠的斧子’砍一面,公社固然有自由的一面,但也有不自由的一面,比如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对于个人的自由就有拘束。”这样就给大家提出了一系列的辩论题目:公社自由是一面还是两面?自由要不要组织性纪律性?集体生活和个人自由是什么关系?
于是辩论转向深入。有些人觉得张保山他们说的还有些道理,有些人则觉得他们完全错了。而在后一种意见看来:人民公社的自由的确有两个方面,但不是张保山等人说的那两个方面。正确的认识应该是:一方面同过去比较起来,人民公社确实使劳动人民“一圪蛋儿”自由啦,比如今年夏天一家一户吃饭时,人口少的人家因粮食调剂不开,吃饭还得搭搭对对,如今成立了公共食堂统一调剂粮食,人人可以吃饱吃好了。另一方面同将来比较,现在就不能算完全自由了,比如我们都想吃得很好,穿得很好。但目前生产还不发达,还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我们“苦战三年”,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正是为了争得更大更多的自由。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就要依靠集体的力量,就要依靠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像战士和工人那样有组织有纪律。要不然,咱农民还是一盘散沙,什么也干不成。咱们单干的时候,表面看来挺自由,可是经不起天灾人祸,风吹雨打,实际最不自由。所以自由和组织,自由和纪律,既是两回事,也是一回事。没有组织、没有纪律是得不到更大自由的。要不是军事化、战斗化、集体化、民主化,今年跃进的成绩绝对没有那么大。
这时,张隆珠、张有才等人又从个人的自由必须服从集体利益的巩固和发展上提出了自己的认识。他们说,个人的自由都是从集体利益的巩固和发展里来的,谁要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不顾集体利益,不但集体利益要受到影响,个人的自由也不会有保障。拿河网化来说吧,如果都像张保山他们那样自由散漫,不用说,总是搞不成。河网化要搞不成,大家沾不上光,你自己的生活也不会自由幸福。因此,离开集体利益的巩固和发展是没有个人的自由的,个人的自由必须服从集体。张保山他们觉得公社只有集体的自由没有个人的自由,完全是一种糊涂的想法。
在不妨碍集体利益原则下
大集体中可以有个人自由
在辩论集体生活和个人自由关系时,又暴露出另一种不正确的意见。这就是积极维护集体利益的几个社员提出了逐步取消个人的自由的主张。他们的理由有二:一、既然个人的一切自由都是从集体的自由中来的,所以集体的自由中已经把一切的个人自由完全代替啦,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样样东西都供给,要吃啥,都吃啥,要穿啥,都穿啥,个人的自由就连一点作用也没有了。二、个人的自由是个灰东西,个人的自由多了,必然要影响大集体,大家都要自由开了,什么军事化、战斗化、集体化就没法维持,所以个人自由是越少些越好,没有了更好。
集体的自由是否就能把个人的一切自由都代替了?张能治、乔云集等都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说,个人的一切自由虽然都是从集体的自由中来的,但是并不是有了大集体就不允许有个人自由了。因为每个人的喜爱和所好是不同的。如我们的食堂每顿饭菜多样化,并对老人、小孩、病人给以可能的照顾,所以大家都满意我们的食堂。如果不顾社员的不同情况,大家来个清一色,社员就会有意见。这时,一直没有发言的赵玉梅也说开话啦:“咳,这算说对啦。比方我们妇女就跟你们男人的情况不一样,要不给我们妇女有一些特殊的自由,那可没办法啦。”
“在不妨碍集体利益的原则下,应该有个人的自由。随着公社的巩固、生产的发展,个人的自由还要越来越多”。刘恩宽、王仁和、刘兰花等都是这样认识的。他们的道理是,将来实现了机械化、电气化,一个人就能作几个几十个人的活儿,因此劳动时间准要缩短,自由支配的时间准要增加哩。现在是“苦战三年”期间,劳动比较紧张一些,看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不算多,但将来劳动的时间比现在就少了,剩下的时间就多了,就由自己来支配。再说,也不能把集体劳动说成是不自由,咱们大家都齐心合劲地好好劳动,咱们的国家工业化了,公社工业化了,生产的东西就会越来越多了,品种花样也会越来越丰富了。那样,咱们现在吃不上的就可以吃上,现在穿不上的就可以穿上,现在用不上的就可以用上,并且自由挑选的范围也一天比一天扩大。因此他们把集体的自由和个人的自由比作河跟渠的关系;河里水溢了,渠里却干的见不上水,世上没这个道理。
自由多了是否会影响集体。大家的共同认识是看你是什么样的自由:资本主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的自由一定会影响集体,因而决不能允许。但是正当合理的自由,不但不会影响集体,反而有利于集体。人们得到了多种多样的自由就会想一想:这些东西是那来的。吃水想起了打井人,他们就会对集体更加爱护的。咱村的人为什么这样拥护公社,就是大家都懂得公社是自由幸福的命根子。
这场大辩论起了三个作用:一、划清了界限,提高了认识,解除了群众对人民公社和军事化、战斗化、集体化的不少误解,不但看到现在,而且还看到了将来。二、根据辩论的结果,群众的需要,和本大队的条件,确定了在大集体范围内的个人自由,改正了工作中的缺点,从而也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三、揭穿了敌人的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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