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分工负责 各得其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1-15
第3版()
专栏:

分工负责 各得其所
苏宜
分工负责,各得其所,由来已久。社会愈发达,分工就愈细致。但是在私有制的社会里,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剥削者手里。社会分工一方面被统治者尽力利用来巩固他们的统治;另方面极大多数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又被他们横加摧残,在社会分工中得不到应有的位置,“奉公尽责”只能成为那个时代的讽刺。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分工才真正能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分工负责的范围大大扩展了,在工厂,在矿山,在广阔的大地上,成千万的劳动者参加到劳动管理和分工负责的行列里来,用主人翁的态度来尽他们自己对于社会和集体的一分责任。
过去,在农业合作社里,就建立起许多群众性的劳动管理和分工负责制度。人民公社是在农业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业社的许多优良传统应当继承下来并且发扬光大。关于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巩固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有人认为人民公社和农业社不同,只要把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搞好,加上批评、表扬、辩论,社员就会积极生产,不需要建立什么责任制了。也有人认为公社应培养社员树立无定额、不计报酬的劳动态度,如果还搞生产责任制,按劳分配,那就是开倒车。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
今天的人民公社比起农业社来诚然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唯其因为公社的规模更大了,人数更多了,工农商学兵行行俱全,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才更加需要高度的组织和计划,更加需要建立科学的生产责任制。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并不能代替生产责任制。只有在社员自觉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生产责任制,才能使人民公社的劳动组织和劳动管理井井有条,更加发挥又“大”又“公”的集体的威力,更加提高劳动生产率。
当然,我们的生产责任制是建立在群众的高度觉悟的基础上的。人人自觉地负社会主义之责,负分工生产之责,就是我们现在推行的责任制的本质。这一点,也正是和旧社会的一切“秩序”和“负责”根本不同的地方。
公社社员热爱自己的人民公社,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他们有高度的主人翁的责任感。这就使得各种责任制度能够建立并不断地巩固和提高起来。因此,各地人民公社在建立生产责任制的时候,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同时,还要不断地加强社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群众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觉悟,成为实行各种责任制的最有生命力的动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