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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团结 生产大协作 内蒙古农村和草原实现公社化后出现新局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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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1-17
第6版()
专栏:

民族大团结 生产大协作
内蒙古农村和草原实现公社化后出现新局面
本报呼和浩特16日电 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的内蒙古农村和草原上,出现了民族大团结和生产大协作的新局面。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有许多农村公社和牧区公社就逐渐加强彼此间的联系,进行农牧生产协作。当五原县、临河县、布特哈旗等农业区缺乏燃料和肥料的时候,乌拉特中后联合旗、陈巴尔虎旗等地牧区公社就收集十亿多斤牛羊粪,运往支援。巴林右旗牧区还抽调一千三百多辆牛车,帮助附近农民突击送粮,加快了公粮入库速度。巴彦淖尔盟、锡林郭勒盟农业区的公社,给牧区筹集了大量的饲料饲草优良种畜,并派出技术人员,到邻近的牧区公社去协助工作。有些地区的蒙古族牧民和汉族农民还共同进行耕种卫星田、收割饲料作物和防灾保畜等劳动。
内蒙古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建立公社以后,由于打破了原来乡社的界限,实行统一调配人力、畜力,统一规划和管理农牧林副等生产,使各民族社员在集体劳动中更加亲密合作,做到互相帮助,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跃进。阿鲁科尔沁旗“五一”民族联合公社,是由十三个蒙汉民族联合农业社和两个汉族农业社联合组成的。原红星社蒙古族社员较多,农业生产技术较差,秋收时劳动力不足,原汉族社便抽调六十多人前往帮助收割,使庄稼免遭风害,获得了丰收。布特哈旗原光明农业社都是朝鲜族社员,善于种植水稻,但只有十六个劳动力,以往种水稻面积不大,农忙时更感到困难;公社化以后,他们同三个达斡尔族农业社、一个汉族农业社合并建立作业区,现在决定把水稻面积扩大两倍多,并准备由朝鲜族社员帮助达斡尔族、汉族社员学会种植水稻的技术。兴和县民族团结乡境内荒地很多,但因地权属于蒙古族社员,不好处理。这个乡成立公社后,蒙古族社员主动地把这些荒地交给公社,公社立即动员社员开垦了一千多亩水浇地,同时封闭了一些坡梁地作为牧场,这样,给公社进一步发展农牧业生产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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