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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当局日益专横 加紧摧残人民自由 实行“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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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06-06
第1版()
专栏:

北平市当局日益专横
加紧摧残人民自由
实行“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
【新华社延安三日电】北平航讯:平市当局,宣布实行所谓“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与举办“国民身份证”制,引起市民极大不安与不满。一般社会舆论,认为这是内战时期“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的复活,与日寇“身份证”制的承袭。“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系以警局副局长祝维平名义于二十四日宣布,共分八条,其前三条为:(一)遇有“扰乱秩序”“鼓煽暴动”“破坏交通”以及其他“危害”国家之事变发生时,军警得以武力或其他有效方法制止。(二)遇有以文字、图书、演说,或其他方法而为前项犯罪之事实者,得当场逮捕,并将于必要时,以武力或其他有效方法排除其抵拒。(三)军警遇有“妨害”秩序“煽惑”民众之集会游行,立予解散,并得逮捕首谋者,及抵抗解散之人。与此同时,警局主任秘书郑涛谈称:“平市六月中,将举办‘国民身份证’,预计三个月办竣。该项身份证计八页或十页,其中对于转移户口,及曾犯刑事罪与否,均记载较详。十四岁以上者,指纹与照片两种皆须具备。五岁以上者,有指纹即可。并谓“该项身份证纸张印刷费,需一万万五千万至二千万万元。”对此,民盟负责人张申府、刘清扬与教授江绍原等,纷纷加以抨击。张氏称:“这些办法,用一个字说来,就是‘扰’,扰乱人民,扰乱治安,而且违背世界潮流,妨害民主”。刘清扬说:“上边宣布了四项诺言,下边又颁布许多妨害人民自由的法令,这种办法是行不通的。”江绍原称:他呼吁人民联合起来,反对这种危害人民自由的措施。
【新华社延安三日电】据中央社北平讯:昨天蒋介石发给北平警察局五十万元,说是“以奖励光复以来之优异服务成绩”。据调查,北平警局最近“优异服务成绩”之荦荦大者,即有四月三日逮捕解放报社、新华分社、及滕参谋长公馆人员,接着几夜逮捕市民四千余人,放纵暴徒造成四月二十一日中山公园血案,并释放凶手刘成云,“五一”节派大批警察监视工人的纪念会,以及上月二十九日之奉命封闭七十七家言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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