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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克服无纪律状态 曲阳县委严禁乱打乱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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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05
第1版()
专栏:

  坚决克服无纪律状态
曲阳县委严禁乱打乱扣
【北岳讯】曲阳县委日前认真检查执行保障人权、财权政策中的偏差,并定出改进办法指示各区。该县入春以来,打人、扣人、乱罚现象严重,全县打过人的干部四十二人。三区塔头村干处理偷盗问题,不加深入调查了解,扣了六个人,加以小偷罪名,将一农民吊打失去知觉。区村随便扣人很多,据近两月来统计,仅在区扣押者即达八十多人。有的区村滥行罚款。如四区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罚了西洋平一酒坊三百一十万元。晓林村干私自罚款三四万,全部贪污浪费。此外,农村行凶、逼命、自杀等事件最近发生了六、七起。发生以上严重现象的原因,县委检讨认为首先是县区领导上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没有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马虎拖延,对这些错误没有及时提出严格的批评,使这种现象得到发展机会。县司法与公安机关,则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某些逼供现象。其次是有的区不认真执行上级决议,各自为政。五月扩干会上县委已明确指出禁止乱打乱扣,但其后有的区这种现象反而严重起来,这是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第三是由于部分党员干部不了解党的政策,没有分清是非轻重,无原则的乱打击;有的干部则不深入工作,在某些有时间性的工作中,急于求功,企图以打一儆百的强迫命令方法克服群众中某些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关于端正保障人权、财权政策的办法,县委决议:一、严格遵行逮捕手续,除现行犯外,区村无扣人捕人权;区扣押现行犯,不得超过三天需送县政府司法机关处理;其他必要扣捕者,需先将材料调查清楚,经县府批准始得执行。二、处理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不得扣押。不服调解者,准其上诉,不应留难。三、区村没有罚人权,必要罚款时先报县批准始得执行。各区、村过去的罚款应迅速清理报县。四、加强干部的政策学习,使其真正领会政策精神,并联系实际进行检讨,克服不良作风。五、深入调查研究、慎重、迅速地处理问题。必需遵守事先请示事后报告的制度。遇有重大人命案件,应速派专人调查处理。(四支社)
编者按:曲阳县委五月份曾有决议禁止乱打乱扣,这是很好的,必要的,但到现在仍然发生同样现象,则值得深刻研究,规定具体处理办法。否则这次决议仍然会落空。比如,县区领导上官僚主义,发生了问题不及时解决,这本身就是无纪律现象。如对这种现象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制度,即不能保证以后不发生同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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