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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革命秩序保障社会安宁 济南军管会颁发布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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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05
第2版()
专栏:

  确立革命秩序保障社会安宁
济南军管会颁发布告
【新华社济南前线四日电】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为确立济市革命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特于日前颁发布告。内称:
一、国民党、三青团及其公开和隐蔽的特务机关等一切反动组织,着令即日解散,停止任何活动;各该组织人员,应即依法向本市民主政府所指定之机关登记,交出一切反动证件,如有武器者,更应交出武器,民主政府当分别首要、胁从,从宽发落,即令过去曾有危害人民之罪行,亦得从轻减免。倘有隐瞒不报或潜谋活动者,一经查获,定予法办。
二、蒋匪散兵游匪还乡团员等,限布告后迅速自动向本市各区政府交出其所有武器、弹药及军用物品等,安分为民;违者严办。对上述分子,一切市民均有检举之责,检举属实者有奖,有意隐藏包庇者处罚。
三、严防蒋匪暗藏匪特及不法之徒,进行军事破坏、放火、放毒、暗害、抢掠等残害市民的罪恶行为。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一切军民人等均有权将人犯当场扭送我军警公安机关法办,或迅速向我军警公安机关报告,以便紧急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
四、蒋匪之秘密仓库及秘密埋藏之武器、弹药、电台及一切军用物品、文件、物资等,凡属知情者,均须报告本会,其报告属实者有奖,隐匿不报者处罚。
五、蒋匪散遗之武器、弹药、军用物品、文件、物资等,民间不得收藏,自动交出者奖,藏匿不报者罚。
六、对一切公私工厂、商店、仓库、学校、教堂、医院、电灯、电话、交通工具、公共建筑物等,严禁任何破坏、抢掠及盗窃等违法行为,违者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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