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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外交部发表声明 美国耍花招阻挠停止核试验 苏联将继续努力争取尽快签订停止核试验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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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2-09
第3版()
专栏:

苏联外交部发表声明
美国耍花招阻挠停止核试验
苏联将继续努力争取尽快签订停止核试验协定
新华社8日讯 塔斯社莫斯科7日电:苏联外交部就停止核武器试验问题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美国国务院今年1月24日和2月3日曾以所谓侦察地下核爆炸的新材料作为借口,发表了声明。国务院在这两个文件中谈到苏联政府1月23日的声明。苏联政府的这个声明是针对美国和英国代表在讨论停止试验原子武器和氢武器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上借口新材料所采取的态度而发表的。
大家知道,苏联政府在这个声明中对美国和英国企图利用这些材料作为借口来修改去年夏天日内瓦专家会议所拟定的建议这一点表示担心。美国政府企图修改日内瓦专家会议上已经达成的关于可以对遵守停止试验原子武器和氢武器协定的情况建立可靠的监督制度的协议,这一举动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其他国家都引起了不良的反应。根据一切情况判断,这些反应使那些反对停止试验的人又在耍花招,这从国务院1月24日的声明中可以看出来。
国务院一方面承认,最近几次地下核爆炸得到的新资料“并不使去年夏天日内瓦会议上达成协议的监督制度归于无效”,另一方面又再次企图证明重新修改专家在日内瓦所制定的监督制度是必要的。他们的借口是,如果这种监督制度“不加修改”,那就会“使得在当地进行不胜其烦的检查”。
美国和英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所耍的花招还可以用如下一个事实来证明:美国和英国代表在日内瓦会议上坚持主张今后要根据某种新的科学资料来拟定关于停止试验原子武器和氢武器问题的协定,尽管这方面令人信服的资料是根本不存在的。不能不看到,这种要求除了想阻挠缔结停止核武器试验的协定以外,没有别的用意。
美国和英国的态度丝毫也没有因为它们毫无根据地企图使人对日内瓦制定的监督制度的有效性产生怀疑而变得更加令人信服。因为大家都知道,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记录和识别地下核爆炸的距离和准确性今后不会变得更差,而是会通过改进测定地震波的方法和仪器,或是改进区别地震和核爆炸的方法而变得更好,这一点已经在专家会议的报告中十分明确地指出了。
国务院的声明中谈到,美国政府打算在最近的将来把美国科学家由于在侦察地下核爆炸方面发现的新资料而得出的初步结论交给苏联科学家。苏联政府委托自己的科学家一收到这些结论后立即加以仔细研究。但是,这不应当对日内瓦会议制定监督制度的工作产生任何影响,过去曾经达成协议、并经苏联、美国和英国三国政府同意的专家会议的报告应当作为这一制度的基础。
苏联政府注意到,国务院声明美国政府已放弃关于停止核武器试验必须取决于裁军问题解决情况的进展这一没有根据的要求。大家知道,这个故意加到停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试验问题上去的要求,长期以来一直被美国和英国拿来作为阻止达成停止核试验协定的一个主要障碍。
苏联政府不能不从国务院的声明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美国政府在一系列重要问题上的态度,实际上仍然使得停止原子武器和氢武装试验的协定没有可能缔结。
这里首先是美国在停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试验协定的有效期限问题上的态度。
国务院的声明中说:“美国愿意在监督制度能产生令人满意的作用的条件下缔结不定期停止核武器试验的协定。”苏联政府希望知道,是否应该从上述提法得出这样的看法:停止试验协定,签订国每年(美国在日内瓦会议上提出的文件这样规定,美国政府至今仍未放弃)应该就监督制度是否有效作一次断定,从而决定自己是否继续参加协定的问题。如果这样,那末美国就在这里把事情引到这样一个方向:任何一个协定签订国都可以借口监督制度不够有效而过一年以后就要求修改协定并不承担停止核武器试验的义务。这在实质上仍然是采取美国政府过去所采取的暂停核武器试验的期限只为一年的态度。也就是说,实际上试验并不停止,而只是确定一个准备下次试验所需的期限而已。
如果美国政府同意停止核武器试验应是无限期的、也就是说是永远的,并且在协定中明文规定这点(当然也应确定必要的监督制度),那末它就应该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答复,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见到这样的答复。
国务院的声明中指出,监督制度的有效性似乎取决于苏联政府对下列条件表示同意:监督委员会中的决定应由多数票通过,监督岗的人员不应包括其所在国的公民,应设立常设调查小组并赋予可在协定签字国的全境畅行无阻的权利。
苏联政府认为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再作一次必要的澄清。
国务院企图把事情说成是:苏联反对监督委员会中由简单的多数通过决定似乎就是在为自己要求例外的特权地位。实际上,并不是苏联,而是美国和英国想在监督委员会中取得特权地位。
美国和英国在坚持监督委员会中的决定应由大多数票作出的同时,在设法使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委员会中只占少数。很容易理解,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要求由多数票作出决定就等于给自己要求隐蔽的否决权。当然,苏联不会同意由一个大多数成员是参加北大西洋侵略集团的西方国家的委员会来就自己的安全问题作出决定的。
为了揭露美国政府对解决这个问题采取了明显的不客观的态度,只需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够了:
如果苏联向美国政府建议,由一个苏联及其盟国在其中拥有多数的监督委员会用多数票来通过涉及到美国安全问题的决定,美国政府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为了避免利用监督委员会来为某个国家谋利,这个机构的表决程序必须能保证各方享有平等地位,并在同样的程度上考虑到它们安全的利益。苏联政府愿意在寻求这种程序方面实行合作。
苏联政府认为,如果监督委员会的表决程序规定,实质问题应根据协定最初参加国,即苏联、美国和英国三国的协议作出决定,而程序问题由简单多数作出决定,那末,这才是公正和符合一切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的利益的。也可以换另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来达成协议,即在协定中确定哪些问题必须用协定最初参加国对这些问题取得协议的办法来作出决定。
苏联提出这些建议只有一个目的:排除一方任意强迫另一方接受它的决定的可能性,这种决定不是从监督任务出发,而是从危害它的安全出发。
苏联政府还不能不指出,在以前的裁军谈判中,西方国家自己、其中包括美国和英国,曾经建议,关于监督机构的活动的最重要的问题的决定应根据裁军条约主要参加国的协议作出。关于这一点可以追述下列文件:1956年4月3日美国工作文件草案中规定,调整军备机构执行委员会的全部决定应当由“常任委员的一致和非常任委员的大多数”通过。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1957年8月29日的建议中说,监督委员会中的重要决定应当在苏联、美国、英国、法国和加拿大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才能作出。
为什么美国政府现在改变了态度呢?国务院的声明中硬说,苏联所建议的监督岗的成员只能是监督岗所在国的公民。这种论断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苏联政府认为监督岗必须配备国际人员。监督岗的成员将在监督委员会、即国际机构的领导下履行职责。监督岗成员中将包括美国、苏联和英国的公民,这是很自然的。然而,事情的利益根本不要求像美国和英国所坚持的那样,设在某个国家中的监督岗的成员全部都是其他国家的公民。在一方的监督岗中只要有一定数量的另一方的专家就够了。这些专家是监督岗的有机成员,他们直接参加监督岗的工作,参加分析仪器和装置获得的资料和整理这些仪器的资料,以便排除这些资料遭到歪曲的可能并保证有效的国际监督。
美国要求设在苏联境内的监督岗中没有一个苏联公民,这显然表明美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出发点不是保证监督制度起有效的作用,而是想利用监督岗来达到别的目的。
美国还建议监督岗的技术人员全部用外国人,显然,这是由于它不信任根据苏联的建议由苏联、美国和英国代表所组成的监督岗人员,那么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苏联政府又怎么能相信没有一个苏联专家参加的监督岗的结论呢?美国的上述要求或是为了要破坏达成协定,或是要用所谓监督岗国际人员的名义在国际监督机构的屋檐下在苏联全境安置尽可能多的情报人员。
国务院的声明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将组织一些国际调查小组,它们能否随时出发到任何有爆炸嫌疑事件的地方去。可是,在苏联政府已同意的专家会议报告的建议中已经答复了这个问题。苏联政府已经表示同意,一旦根据仪器的资料,发觉有核爆炸嫌疑时,监督委员会将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到当地进行调查。当然,派遣这种小组的决定应该由监督委员会根据协定最初参加国的同意来作出。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像国务院声明中所断言的那样,派遣这种小组的问题“会要讨论好几个星期”。如果谁有这种意图的话,那决不会是苏联方面。
苏联政府认为,如果美国像国务院声明中所说那样,真正愿意就停止试验原子武器和氢武器问题达成协议的话,它应该放弃,想把苏联同美国及美国军事集团的伙伴放在不平等地位的那种监督制度强加于别人的企图。
苏联政府希望,美国政府会以应有的注意来研究本声明所陈述的理由,并促进解决全世界人民所迫切期待的停止试验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问题。至于苏联,它将继续努力使这种协定能尽快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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