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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贷款不应当作救济 霞渠群众归还旧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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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06
第1版()
专栏:

  明确贷款不应当作救济
霞渠群众归还旧贷
【太行讯】沙河四区霞渠村,从民国二十五年三月开始向银行借贷,一连三年九次,贷款二八九万元,没有按期偿清过一次。支行曾经写信和派干部亲自到村催要过数十次。但干部每次都说:“俺村穷,过去被土匪抢过一次,抢走牲口很多,钱财损失顶大。去年秋季雹灾也很严重,一直到现在没喘过劲来。”后来则说:“贫雇当权,咱不能说话了”。银行干部也不深入了解具体情况与用途,糊涂的就答应了延期。干群把贷款当成救济,又看见干部不还,便都拖延不还。最近在统一方针下认真催收贷款时,支行干部首先召开村支部会做了动员,又深入各户普遍调查,了解上述情况后,即召开群众大会,详细说明贷款为了生产,收款为了贷款,也是为了生产。启发大家大胆检讨过去贷款作何用、是否正当。发现不少人过去贷了款,都用在结婚、过年、埋人上了。但也有许多户用于生产。接着,领导上启发用款不当户,检讨了自己的错误与缺点。党员张恒的说:“光贷不还,再贷就难。贷款叫咱们闹生产,过好时光,不是叫浪费的。上级来催收贷款和检查用途,是帮助咱们生产致富。”张报的说:“咱村贷款太不讲信用了,拖延三年不还,确实妨碍群众贷款生产。我有个破水车想修,因咱村贷款没还,我就没法去贷了。”村长说:“过五月本来能收一部,可是干部没催收,俺没脸上银行贷款,耽误了好多好生意。”经过大家自我检讨,又批判了如下几种思想:(一)利息低,贷款利大,物价逐渐上涨,拖延一天便宜一天。交了怕再贷不上。(二)去冬不少前贷款转给贫雇或直接贷给贫雇,现在旧干部复职了,推着不管。(三)平分未结束,怕交款落出有办法。经过批判,当场即交了五十万元。连原前交的一一四万元,只剩下一二五万元,当场确实交不了,大家说定十天交齐。
             (张秀海、国万英、李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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