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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两国签订航空运输协定 规定在两国间建立定期航空班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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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2-19
第4版()
专栏:

中朝两国签订航空运输协定
规定在两国间建立定期航空班次
新华社18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两国政府的民用航空代表团经过友好而诚挚的谈判,今天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协定规定中朝间建立定期航空班次。
在协定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交通部副部长马辉之,朝鲜方面是朝鲜驻我国大使李永镐。
在同一天,中朝双方民用航空局还签订了关于航空运输互相服务和在双方民航部门间进行技术合作的两份议定书。在这两份议定书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民航局副局长陈瑞光,朝鲜方面是朝鲜民航局副局长安成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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