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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理就旅泰越侨问题函复范文同总理 中国政府完全支持越南政府建议 希望泰国当局停止迫害旅泰越侨 旅泰华侨也遭到迫害,中国政府关心侨胞处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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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2-22
第1版()
专栏:

周总理就旅泰越侨问题函复范文同总理
中国政府完全支持越南政府建议
希望泰国当局停止迫害旅泰越侨
旅泰华侨也遭到迫害,中国政府关心侨胞处境
新华社21日讯 越南民主共和国范文同总理1月30日曾就在泰国的五万越南侨民的现状写信给周恩来总理。周恩来总理2月19日复信范文同总理,表示中国政府完全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就这一问题提出的建议。周恩来总理和范文同总理的来往信件如下:
周恩来总理的复信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同志:
我收到了您1959年1月30日的来信。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深切同情在泰国的五万越南侨民的处境,对泰国当局无理迫害越南侨民的行为感到极大的遗憾。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要求泰国当局立即停止对越侨的迫害,并且建议越南民主共和国和泰国两国红十字会尽早接触和商谈,以便解决越侨的居留和归国等问题,这是完全合理的。中国政府完全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这个合理的建议。
中国政府一贯认为,解决国际争端应该以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为准则,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应该通过和平协商求得解决。因此,存在于越南民主共和国和泰国之间的越南侨民问题,是可以而且应当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得到解决的。泰国当局不愿协商的态度,不仅妨碍泰越两国关系的改善,不利于旅居在泰国的越南侨民,而且对于泰国人民也是不利的。我们希望泰国当局能本着万隆会议的精神和亚非各国人民要求团结友好的愿望,停止对越南侨民的迫害,合理地处理越侨的归国问题。
正如旅泰越侨的处境一样,旅泰华侨也遭到泰国当局类似的迫害。所有这一切,都是同美国阴谋破坏泰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之间的关系分不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然也不能不关心中国旅泰侨胞的处境。
总理同志,我相信,您的建议不但得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同情和支持,而且也会得到其他一切爱好和平、主持正义的国家和人民的同情和支持。正义在越南民主共和国方面,越南旅泰侨民应该得到正当的待遇,他们的归国问题应该得到合理的解决。
请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签名)
1959年2月19日于北京
越南民主共和国
范文同总理的来信亲爱的总理同志:
我谨请您关注我国旅泰五万侨胞的现状。
我国旅泰侨胞是在1946年为了逃避在老挝、柬埔寨的战争灾难而迁往泰国的,他们曾经获得前泰国政府准予居留,并且得到泰国各阶层人民的同情和帮助。十多年来,他们善良谋生,一向尊重住在地的法律和风俗习惯。他们对泰国的经济领域曾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印度支那战争结束以后,我们的侨胞大多数都想回到家乡为祖国的建设事业贡献他们的一分力量。在1955年万隆会议时,我曾会见泰国外交部长旺·威泰耶康亲王,双方初步交换了意见并且原则上达成了关于两国应该就解决越侨归国问题进行协商的协议。其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泰国政府曾经互换照会请印度共和国作中间人,以便为越侨归国问题谈判作好准备。但是,尽管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曾多次表明希望根据尊重人权和越侨的正当权利的精神来解决越侨归国问题的善意,然而这一工作仍被拖延,未能获致结果,因为泰国政府不愿意答复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双方会晤和协商的建议。
至1958年6月,在得到印度共和国驻河内总领事先生告知泰国政府提出交由越南和泰国两个红十字会来商谈越侨归国问题的建议之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即委派越南民主共和国红十字会同泰国红十字会进行接触。越南民主共和国红十字会曾经多次建议泰国红十字会提出谈判的时间、地点和代表团的成分。但是由于泰国政府的阻挠,至今还没有能够进行接触。
自1958年10月底以来,泰国当局下令逮捕和监禁了五百多名越侨,使得他们的生命、财产和名誉遭受到严重的威胁。最近,又有消息传来泰国当局打算把五万越侨集中到泰国南部,并且打算将1958年11月间被泰国当局逮捕的越侨中的二百人交给南越政权。
泰国当局以上的行动和企图违反了国际法,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违反了人权宣言,也违反了1955年万隆会议的精神。这种企图完全不照顾到越侨的愿望并且损害越泰两民族的友谊。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已经致函泰国政府表示反对泰国当局一切损害我国侨胞的生命、财产和名誉的行动以及强迫他们迁往越南南方或把越侨集中到泰国南方的种种违背越侨愿望的做法。目前越南暂时还被分裂为两个地区,越侨愿意回到那个地区他们完全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越侨的这种正当权利必须得到尊重,泰国当局不得强迫他们违背自己的愿望迁往南越去。
对于被逮捕的越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已经要求泰国政府恢复他们的自由,因为他们并没有违犯泰国的法律。并且要求泰国政府按照越侨的愿望安排他们归国。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方面,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随时愿意迎接自己的侨民回国。
关于整个越侨归国问题,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认为,越南民主共和国和泰国两国政府有必要委任越南民主共和国红十字会和泰国红十字会进行接触,以商谈各种有关事项,如保证越侨的安全、财产的处理和安排他们归国等等。谈判的地点可由泰国选择,或者在泰国,或者在越南民主共和国,或者在第三个国家里。
根据亚非各国人民团结互助的精神,根据万隆会议的精神,我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我国政府要求泰国必须立即停止对越侨的镇压监禁,恢复被捕者的自由,并且尽早开始越南和泰国两红十字会的接触和商谈,以便解决越侨归国问题。
顺致亲切的敬意。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 范文同(签名)
1959年1月30日于河内
此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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