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阅读
  • 0回复

一次抽签 分期还本 建设公债还本抽签大会在京举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2-27
第2版()
专栏:

一次抽签 分期还本
建设公债还本抽签大会在京举行
财政部公布一九五八年建设公债还本付息办法
据新华社26日讯 1954—1958年五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还本抽签大会25日在北京举行。
这次抽签,除了按照规定抽出五期公债的1959年度应该还本的中签号码以外,由于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起停止发行全国性公债,财政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在这次还本抽签大会上,把五期公债1959年度以后每年应该还本的中签号码也同时抽出来,予以公布。今后不再每年举行抽签,只是在每年9月30日开始还本付息以前,再把各期公债在该年度的中签号码重新公布一次。采取这种集中一次抽签的方式,可以大大简化五期公债以后每年举行还本抽签的手续,可以使持有公债券的人一次了解到五期公债今后各年度的全部还本中签号码。
参加这次还本抽签大会的有中央国家机关的职工、北京市工商界人士、街道居民等各界代表。国务院第五办公室和监察部代表出席监督抽签。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代表各一人执行抽签。会上抽出了1959年度的中签号码三十五个,其中: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中签号码十五个;1955年、1956年、1957年和1958年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中签号码各五个。大会还抽出了1960年到1968年每年应该还本的中签号码共四百零五个。
主持大会的财政部部长助理贝仲选在致词中谈到从1954年到1958年国家连续发行五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起的积极作用,以及购买公债的人对国家建设事业的贡献。
本报讯 财政部于2月20日发布了1958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还本付息办法。办法全文如下:
一、本办法根据1958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第五、六、七条制定。
二、1958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本金,分别自1959年起至1968年止分十年作十次偿还。定于1959年2月25日在北京举行一次抽签,邀请各界代表到场监督执行,集中把各年度中签号码全部抽出,每年根据中签号码公告还本一次。凡债券号码末尾两字与当年中签号码公告相同的,即为中签还本债券。
三、本公债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还本和付息事宜。中签债券一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各次通告的中签号码为准。
四、本公债在还本年限内,每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为兑付期,由各地人民银行验券兑付。为照顾持券人利益,凡本次中签债券未在兑付期内领取的,可继续在下次兑付期内领取。所有各次中签债券应在1969年9月30日(包括延长兑付期9个月)以前兑取完毕,否则债权即失时效,不予兑付。
五、每次中签应当还本的债券,到期如不领取本金的,其本金仍按原定利率计付利息,直到领取时为止。
六、本公债利息,随中签债券的本金一次付给。
七、残破污损债券的兑付,按照“国家公债债券残破污损兑付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八、本公债的偿还,概凭债券兑付,不予挂失。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59年2月20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