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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留地不应种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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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11
第1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公路留地不应种麦
编辑同志:
石行公路是在今年春天测量的,至今尚未动工。现在已到种麦时期,路两边所留之地,群众是否能种麦子呢?此路动工后,所占之地应如何解决呢? 
                    正定二区文绪
答 根据交通厅公路局的规定,石行公路应照今春测量路线留地宽四丈五尺,地权属于公有,颁发土地证时应留出,不宜再种麦子,占用群众土地,政府设法调剂。
另根据留地办法的规定,沿公路线应有行驶铁轮车的大车路(铁轮车不许行驶公路),宽一丈五尺到一丈八尺,如果该段公路外原无有大车路时亦应照上述宽度留出大车路基,以利群众运输。
关于留地详细办法政府专有规定处理,在未正式公布前,可照上述办法暂时留出。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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