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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未免下得太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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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3-25
第8版()
专栏:百花坛

结论未免下得太早
钱乙
近来听到一些关于歌曲的评论,特别针对着两首流行的歌曲“丢戒指”(东北民歌)和“小燕子”(电影“护士日记”插曲)。许多评论者认为“丢戒指”表现的是调情、庸俗、低级趣味,涣散人们的意志,与我们新社会的道德精神不符合,是一株毒草,应该拔除;“小燕子”的词虽然没有问题,但无论在曲调上、演唱上、伴奏上都受了黄色歌曲的影响,甚至和黄色歌曲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也应该禁止它的传播。
对于在群众中间广泛流行的歌曲进行评论,是件大好事,评论者的出发点也是很好的。但令人感到有些评论未免有些简单化、有些结论未免下得过早。
“丢戒指”和“瞧情郎”、“小拜年”一样,是一种诙谐、有风趣的民歌,这在东北民歌中是很富有特色的。这种风格的民歌各地都有,例如山东的“大实话”,四川的“槐花几时开”,陕北的“跑旱船”等。这类民歌反映生活的方式和创造形象的手法是有它的特点的;这种特点值得我们仔细地研究和学习。(在我们新创作的歌曲中,能够掌握这种风格的就不多。)这类民歌,像其它各类民歌一样,在某一具体作品中,格调有高有低,或精华糟粕并存,进行一些分析、辨别是必要的。但分析也要从实际出发,比如有些评论者认为这类民歌是“不严肃”,“拿少女的纯洁爱情开玩笑”,“歪曲劳动人民的形象”等,就是以颂歌或抒情性的爱情歌曲的标准来衡量的。照这些意见做去,就不能不使得歌曲的风格和样式贫乏而单调
(尽管这不是评论者的初衷)。我想,这对于发扬传统和繁荣创作都是不利的。
有位评论者说,“丢戒指”与我们今天拾金不昧的社会风气有抵触,所以不能唱。这是不公允的。这是我们对待遗产的态度问题。当然,对旧有民歌或其他种类的音乐遗产应该继承哪些,发扬哪些,它们对于我们今天的新生活究竟能起什么作用,这些是值得探讨的,但无论如何不能以创作歌曲的标准来要求原有的或改编的民歌。否则,我们的音乐节目单上将要划掉很大很大一部分作品,这里不仅包括一些民歌,也包括一些中国五四以来的和西洋古典的作品。很显然,要在古典的浪漫曲中寻找今天的时代精神是难以设想的。那么,怎么办?古典歌曲还要不要呢?为什么要它呢?……
我觉得最值得商榷的,是把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谈,把局部的缺点夸张成为根本性的错误,把艺术上的问题当成政治上的问题。有位评论者说:“在歌曲不够多样的情况下,唱一点稍微坏些的歌曲也是不可以的。”这个“坏”字说得很不明确。如果是指政治上的错误,当然是不可以唱的;如果是指艺术上的缺点,那么,“在歌曲不够多样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唱,或者一面进行艺术上的修改和加工,一面唱。但许多评论者不是抱着两点论的分析问题的态度,而是将个别缺点夸大,以至一无是处,得出个“是毒草,要拔除”的结论。例如有位评论者发现“小燕子”开始的乐句是引用自某首民歌,而这民歌原来在民间流传中曾配过色情的词,因而就说“小燕子”的形象是歪曲的、不健康的。有些评论者为了证明这两首歌不好,把它们的演唱者在表现上的缺点夸大,甚至把优点也说成是缺点。这样的一些论断是难以使人信服的。
我并不认为这两首歌(以及和它们有同样情况的作品)是优秀的杰作,值得大力推广和到处传播,也不认为它们的演唱是十全十美的。问题是值得我们细致而深入地研究下去的。但凭着一些比较简单的论断,蘧尔作出结论,说这个不可以唱,那个不可以唱,恐怕是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同时,也有一些同志,只要听得一点风声,说某个歌“受了批评”,也就不加判断地将它打入冷宫。过去对“九九艳阳天”的讨论中就发生过这种现象。我觉得,这种情况也不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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