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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县委严格批评干部 打人恶风要不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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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17
第1版()
专栏:

  献县县委严格批评干部
 打人恶风要不得
【冀中电】献县某些县区干部中,近来发展着严重的强迫命令、打人等恶劣作风。该县县委在七、八月间召开的几次县区干部会上,虽然已进行过民主作风的教育,有个时期强迫命令现象已经减少,但九月份以来,因为县委教育不够,再加上某些同志的强迫命令作风及无政府思想未彻底克服,因而在动员战勤中,便发生了打人现象。县武装部股长李景春在李谢村动员担架时,因为一个民工说了几句不愿去的话,李景春就打了民工一顿。该县六区东郎屯因过去战勤负担不合理,动员民工时,一个人不愿去,被村民政委员史福珍打了一顿,又交给区大队部,区干部苏春轩,耿福珍等四人简单的动员了一下不成,又动手打人,直到那个人勉强说了句去抬担架才不打了。当区干部打人时,该区区委书记陈桂五不但不予制止,反倒同情他们,竟说:“不打不能解决问题。”七区教育助理员白子风,在商家林四分村动员民工时,民工王会图去的晚了,白同志便用皮带打他。五区武装部副大队长崔铁山一贯强迫命令,防汛时打过两个人,最近为动员战勤又打了一个人。从九月廿日到十月五日半个月中,县区村干部就打了九个人。为克服这种严重现象,县委在日前召开的区书、区长联席会上,对各区提出严格批评。指出这种官僚主义、强迫命令的作风,是犯法的恶劣行为。在动员战勤时,群众一时搞不通应加强教育,说明支援战争是解放区人民的义务,对真正不法分子抵抗民主政府法令的,可按政府法令处理,绝对不能打人。并决定谁打了人要亲去当面道歉,并应受纪律制裁。机关首长并写信道歉,今后决不容许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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