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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 各部会院长人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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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19
第1版()
专栏:

  华北人民政府
 各部会院长人选
【本报特讯】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依据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于上月二十日选举董必武委员为政府主席,薄一波委员为第一副主席,蓝公武委员为第二副主席,杨秀峰委员为第三副主席。政府各部、院长、各会主任、银行总经理、秘书长、局长等人选于二十二日经政府委员会一致通过,正式任命,计:
民政部长蓝公武(兼),副部长雷任民。
教育部长晁哲甫,副部长刘皑风。
财政部长戎子和,副部长吴波。
工商部长姚依林,副部长林海云。
农业部长宋劭文,副部长张冲。
公营企业部长黄敬,副部长刘鼎、徐达本、赖际发。
交通部长武竞天,副部长刘建章、张文昂、黎亮。
卫生部长殷希彭。
公安部长许建国,副部长杨奇清。
司法部长谢觉哉,副部长郭任之。
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董必武(兼),副主任薄一波(兼),黄敬(兼);委员兼秘书长方毅;委员曾山、贾托夫、姚依林、南汉宸、戎子和、杨秀峰、宋劭文、武竞天、赵尔陆。
华北水利委员会主任邢肇棠,副主任徐正、王化云。
华北人民法院长陈瑾昆。
华北人民监察院长杨秀峰(兼),副院长黄松龄、于力(董鲁安)。
监察委员张曙时、张慕尧、王复初、王承周。
华北银行总经理南汉宸,副经理胡景@、关学文。
秘书长陶希晋,副秘书长金城、董@千。
劳动局长栗再温,副局长赵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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