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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编辑应该重视语法修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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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4-07
第7版()
专栏:

刊物编辑应该重视语法修辞
昆明 张欣山
文艺工作者都知道文学是语言的艺术,都知道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因而都追求语言的生动、形象及其表现力。但却并不是所有的文艺工作者都能正确地使用语言。有不少作家,以及文艺刊物的编辑,在使用语言时,常常犯语法或逻辑上的错误。今年1月号的“人民文学”“编者的话(之二)”有这样几句话:
这一期的小说,除了王汶石同志外,都是业余作者写的。
这说明了我们今天的创作队伍已经遍及到各个工作岗位上了。
因此,过去我们在作者署名的前面注上“工人”“农民”字样的做法,现在已经是没有必要了。
转载的作品是今后我们刊物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除篇尾注明出处以后,也不再标明“转载”了。
这几句话都有语法上的毛病。第一第二两句都犯了逻辑上的错误。“王汶石同志”是一篇小说的作者,不是一篇小说,当然就不能说“这一期的小说,除了王汶石同志外”。“工作岗位”是一个人的工作位置,一个人的职务,“创作队伍”是一些人的集体组织;因此,
“创作队伍”是不可能“遍及到各个工作岗位上”的。第三句“署名”用词不当(按这里的意思,实际上就是说在作者的名字前面)。第四句“除篇尾注明出处以后”文理不通。当然像这样的错误,并不只是在“人民文学”上面有,许多文艺报刊上都有,我只是就近想到了这个例子。
我们知道,在一般读物之中,文艺性的东西的读者最多,所以它应该是一般人学习语言的榜样;所以文艺工作者也就义不容辞地要担负起促进祖国语言纯洁健康和规范化的责任。多数文艺作品都具有活泼、生动、形象化和表现力强等语言上的优点;但有些作品同时又具有晦涩、累赘、别扭、语法错误和逻辑错误等缺点;而少数作品还只具有后者的缺点,却并无前者的优点。语文修养不深的读者,读了有缺点的作品,学习到它们的优点,同时也学习到它们的缺点,而有些还只学习到缺点。所以文艺工作者写文章时,应该为读者着想,为汉语规范化着想,加强责任感,在语言方面多下些斟酌锤炼的工夫,使文章首先做到清楚通顺,准确鲜明,没有语法和逻辑上的错误。一个文艺工作者尤其是编辑,如果在语法修辞上下了足够的功夫,因而具有了较高的语文修养,他就会养成使用正确优美语言的习惯,一开口,一提笔,就不会有违反逻辑违反语法的句子出现;而如果他听到或看到一个不合逻辑不合语法的句子,就会觉得不合适,感到不舒服,设法为之改正。但有不少作家,甚至文艺刊物的编辑,是不屑于在语法修辞上下功夫的;他们认为这是雕虫小技,壮夫不为。
如前所说,文艺工作者,尤其是文艺刊物的编辑,对祖国语言的规范化,对全国文风的优劣盛衰,起着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们严肃而恳切地要求他们重视语法修辞。
这里附带着也向语文工作者提出一项要求:请你们经常注意报纸杂志以及一般书籍上的语言现象,对那些意思混乱、组织错误的句子及时地加以评改,免得“谬种流传,贻误青年”。而在评改时,应该首先针对着那些成名的作家的作品,因为它们发生的影响更大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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