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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写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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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4-07
第8版()
专栏:大家谈

谈写字
 刘权
字,要写得使人一看就懂得,至少也应使人稍加辨认就知道它是什么字,如果写得过于潦草或是滥行造字,使人百看不懂,百思不解,这就不好了。
我是一个排字工人,我经常碰到一些潦草得出奇的怪字,任凭你怎样辨认,也认它不出。为了工作,只得耐心辨认,结果还是弄不出个所以然。也有些人把还没有群众基础、自己杜撰的一些“简化字”大量使用起来。“?”,如果不是在一个句子里,我想无论如何也不会读成“蜜”字;把“葡萄”简化为“??”目前恐怕也不太合适。这些莫明其妙的怪字不知道使人耗费了多少无谓的精力。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恐怕是因为工作太忙,为抓紧时间计,于是提起笔来,一扫而过所造成的吧。
珍惜自己的时间,以便更多的工作,这种精神原本是好的。但是由于节省了自己写的时间,却增加了对方读的时间,这就是不应该的了。
我记得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这种人,说他们为了节省时间就马马虎虎地写完了事,而别人三遍五遍的也看不懂,这是不好的。我认为这个中肯的批评应该引起惯写潦草怪字的同志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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