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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两国经济合作 中捷签订长期贸易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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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4-15
第2版()
专栏:

  进一步加强两国经济合作
  中捷签订长期贸易协定
新华社布拉格电 中国和捷克斯洛伐克两国政府贸易代表团11日在布拉格签订了1960—1962年的长期贸易协定。这是中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第一次签订的长期贸易协定。
根据长期贸易协定,中国将向捷克斯洛伐克提供发展国民经济所必需的原料和人民消费所需要的主食品。其中,主要的项目有各种矿产品、棉花、粮食、饲料等。捷克斯洛伐克向中国提供的主要有电站、化工、冶金的成套设备,以及电动机、电气机车和各种重型机床等。在协定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捷克斯洛伐克方面是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部长弗·克拉伊契尔。
参加签字仪式的有中国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曹瑛,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副团长贾石,捷克斯洛伐克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西穆?克,外交部第一副部长格里哥尔,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哈莫乌兹,重型机器工业部第一副部长斯莫克等。
为庆祝中捷贸易十周年和两国之间的长期贸易协定的签订,曹瑛大使在11日晚举行了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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