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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术讨论空气活跃 对许多学术问题展开了争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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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4-17
第7版()
专栏:学术动态

  上海学术讨论空气活跃对
  许多学术问题展开了争论
最近上海的学术问题讨论空气空前活跃。人们在报纸、刊物、座谈会、讨论会上,各抒己见,议论风生。争论的问题很多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和实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关于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
上海经济学界关于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是上海最近进行的最广泛最热烈的一个讨论。上海经济学会最近就这个问题先后举行了三次专题讨论,着重探讨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必须存在的原因,商品的范围,以及价值规律在当前生产中的作用等问题。经济学者和经济工作者根据自己深入工厂、农村调查研究所得的成果,进行了热烈争辩。大家都认为,在我国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商品生产必须大大发展,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必须给以正确的估计和利用,才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但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上,大家意见还很不一致。例如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必须存在的原因,大多数意见认为:两种公有制的存在是当前商品生产必须存在的直接原因或主要原因,但是单从所有制还不能完全解释这个问题。有人认为,除了所有制这个原因外,主要是由于受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还不能提供高度丰富的产品来实现“按需分配”的原则。有些人则用社会分工、劳动差别等原因来说明商品生产必须存在。关于商品的范围问题,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国营企业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实质上已不是商品,仅具有商品的外壳。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商品的实质是不同所有者相互交换其产品的社会经济关系,而我国目前国营企业内部流通的生产资料都属于国家所有,“买方”和“卖方”实质上是同一的所有者,因此它实质上已不是商品,仅因为它们在流通中还要核价和付钱,因此还保留着商品的外壳或形式。另一些人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国营企业内部流通的生产资料的商品性,虽然受到最大的限制,但还没有完全脱离商品的实质。他们认为商品的实质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确定一件东西是否属于商品,就要看它是否有价值。国营企业内部调拨生产资料虽然不转移所有权,但是调拨价格主要是国家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订出来的,是以社会必要劳动量为基础的,因此不能认为调拨物资已完全没有商品的实质。
关于价值规律在当前生产中的作用问题,大家分别就价值规律在国营企业生产中和在人民公社生产中的不同作用进行了探讨。有人并针对价值规律在国营企业生产中有无调节作用的争论问题,依据国家计划领导强弱的不同,分别几种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认为在计划性最强、国家计划直接控制和调节的领域中,价值规律基本不起调节作用,但仍有其促进生产的重要作用;在国家计划只抓产品大类,而品种规格靠供销环节来衔接的领域中,价值规律对生产资料的生产基本上也不起调节作用,对消费品品种、规格的构成则起着某种限度的调节作用。在计划性较弱而且没有供销环节计划衔接的领域,价值规律在多种条件制约下起着一定限度的调节作用。在人民公社生产中,则具有比国营企业较多的调节作用。
关于教师的主导作用问题
关于教育学的讨论,主要着重在下列两个问题上,一是教育学的对象与任务问题,二是人民教师是不是在整个教育工作中也起主导作用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首先在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学院的教育学教研组内引起了争论,现在已引起了全市教育工作者的普遍兴趣。上海教育学会先后举行了三次座谈会和学术报告会,讨论还在继续中。关于人民教师是否在整个教育工作中,也起主导作用的问题,有的人认为,教师在培养学生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上,作用非常大,对于青少年品德面貌的形成影响更大,但是,总的说来,教师在教育学生的工作中,仍不是起主导作用。直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不止是教师,还有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以及学生的组织和集体等等。教师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和其他各方面共同配合起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许多人不同意这样说法。他们认为在学校教育中教学过程和教育过程是不能分割的,否认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就必然会动摇以至否定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有人说,从学生所能受到的各种教育来看,社会教育是自发的,家庭教育的情况是复杂的,党与教师、学生不是平行关系,教师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教育工作中也起主导作用。
关于心理学的问题
心理学界关于心理学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人的心理活动是否都有阶级性;二、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关于第一个问题,大家肯定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有阶级性,但是是否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有阶级性,人类是否有共同的心理规律?意见很不一致。有人认为不和阶级意识直接联系的心理现象是存在的。他不同意说热和痛的感觉如果不和意识联系起来,不是心理现象而只是生理现象的说法。有人并认为作为能劳动的、在共同的社会组织中生活的人,具有共同的心理和共同的心理规律,并且适用于全人类的心理规律还不止一条。反对这种意见的人认为,人更重要的本质是社会实体、阶级实体,因此人的心理(意识)在实质上都是阶级的心理(意识)。在阶级社会里,要使人的心理具有全社会性和全人类性是不可能的,当然就不存在全人类所共同的心理规律。由于各阶级的人们有着不同的利益、要求、思想和习惯,对于同一客观事物,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认识,就会表现不同的态度和采取不同的行动。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的阶级区别、阶级特性消灭了,才能形成人类的共同本性,共同的人性。
关于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研究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具体个性的形成、发展、培养的规律,以及作为全人类认识过程的一般规律;第二种意见认为是研究人的主观矛盾的科学;第三种意见认为是研究主客观之间的矛盾;研究客观存在着的矛盾,并能正确的反映它、解决它。
关于评价历史人物问题
北京文学界、史学界对曹操问题的热烈争论,在上海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从曹操的作品有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到曹操本人的功过问题都有着针锋相对的意见。如复旦大学谭其骧教授就对郭沫若的“替曹操翻案”文章提出了很多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自古以来就有人说曹操坏,有人说曹操好。说曹操坏,并不始于北宋,唐以前如陆机、陈寿、刘知几等就都指出过曹操的缺点。北宋以后,也有人称誉曹操的,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对曹操评价就很不错。因此,他认为说不上是翻案。至于在小说戏剧中的曹操,那是另外一回事。关于曹操的功罪问题,谭其骧同意吴晗的意见,认为曹操功过都有,但是功大于罪。谭其骧不同意郭沫若说曹操是承继了黄巾运动,把这一运动组织化了的论点。他说,曹操改编了黄巾队伍,就使农民起义军变了质,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说曹操继承了黄巾运动。谭其骧还举了其他一些史实,说曹操为人凶残,杀人很多,是历史事实。他以为郭沫若运用的某些史料值得商榷。他也不同意郭沫若把曹操迁乌桓于内地看作是贯彻“民族融和”政策的说法。复旦大学的另一教授陈守实最近在一篇“曹操与‘天师道’——兼论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的报告中,更进一步提出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问题。他认为评价历史人物必须从这个历史人物所处的历史时期的整个社会关系总和来看,不能脱离他所处的社会阶段来评价,否则就会犯主观、片面的错误。他也以为郭沫若说曹操“把黄巾进行组织化”的提法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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