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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又一新骗术 “清偿法币公债”事实上等于赖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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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22
第3版()
专栏:

  国民党又一新骗术
 “清偿法币公债”事实上等于赖债
【新华社华东二十日电】国民党政府的“清偿法币公债办法”,是其“币改”后又一欺骗性和掠夺性的“经济措施”。国民党政府的这一劫掠行为已引起持券人的极大愤怒。据沪报讯:上海市公债持券人二百余人,推派代表四人于九月十七日赴南京请愿,代表宋谢铭于行前发表谈话,指斥国民党政府“清偿法币公债办法”等于赖债,“不仅持券人休想拿到利益,就是连老本也都蚀得干干净净。”按照该项办法,在今年八月十九日“币改”以前已经中签及到期的各种公债的本息,一律以法币一元还一元,再折合伪金圆券发给,那么“法币发行”前购买了三万元银元的公债,现在只可以拿到金圆券一分钱。即以未到期“提前清偿”的公债而论,该办法一般规定按法币二万七千倍还本,再以三百万倍折合金圆券,“法币”发行前一万元银元“可买金子八大条,买白米八百石”,现在“只可得金圆券九十元,只可买金子四钱五分,白米四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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