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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 保证电力工业先行 杨定安代表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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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4-28
第12版()
专栏:

做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 保证电力工业先行
杨定安代表的发言主席、各位代表:
在建国后短短的几年中,由于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国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中获得了空前的建设成就和国民经济发展。这些惊人的事实突出地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和现实性。去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的基础上和在党和毛主席的号召下,又出现了全国工农业大跃进,使得我们能在这次大会上提出如此宏伟的一九五九年继续大跃进计划和相应的年度预算,根据我国的政治、社会、物质技术条件,我满怀信心地预祝这个计划的胜利完成。我完全同意周恩来总理、李富春副总理、李先念副总理和彭真副委员长的报告,热烈地建议大会予以通过。
对于造成我国建设的连续胜利,全国各经济部门的规划和计划工作已经起了一定作用,但鉴于今后建设规模的宏伟,全体从事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工作者,就必须鼓足干劲,想尽一切办法来赶上这个新形势的要求。
作为一个国家电力工业规划的技术工作者,请允许我提出对于这个工作的一些看法和改进意见,并请予以批评指正。
首先我想介绍一下“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工作在我国开展的经过和它的主要内容。
这一项工作在我国的历史是很短的,几年以前我们还缺乏对这项专业的知识,更没有经验。建国后不久,当我国在党的领导下迅速完成了经济恢复任务,开始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才感觉这个工作的迫切需要,因为从那时起,对将来的电力建设已需要更远见地和更全面地考虑问题了。
一九五三年,第一次成立了专门机构,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开始了若干“电力系统发展设计”(与电力工业发展类似,但论证较详,以一个电力系统为范围)的编制。后来为了更及时地提出全面轮廓性建议,作为各有关方面的参考依据及充分发挥它的指导作用,又将此工作分为两步走,先编制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编制电力系统发展设计。
一九五六年,进行了全面的电力工业规划与系统设计,预先明确了远景建设工程项目及工程中的原则性关键问题,为设计赶上施工创造了条件,并指导了预选厂和预选线任务的布置,为去年的大跃进准备了工程项目资料。
去年曾编制全国电力工业十五年发展规划初步意见书,因适在大跃进高潮中,所掌握的资料不够稳定,论证也不够充分,只作为电业规划设计部门的内部参考,但许多预选厂意见都据以提出。
在过去所编的电力工业发展规划(或系统发展设计)中,其内容一般包括四个部分,即(一)电力负荷的分析与编制;(二)电源及高压电力网规划;(三)设备和投资的估计;(四)待解决的问题与建议。
编制时首先调查中央及地方各国民经济部门的发展企图,收集有关的动力资源及自然资源资料,以及人口与耕地面积等资料,比照过去的发展速度,参考若干发展比例与规律,从而估计将来电力负荷的分布与组合,负荷、电量的增长速度,以及预定年份所达到的用电水平等等(如果各国民经济部门都编制了发展规划,则许多估计工作可以免去)。
接着就考虑在何时何地建设什么类型及规模的发电厂来满足用电要求,并考虑建设相应的变电站和输电线,将电力送至用电地点,以及将许多电厂或变电站作必要的联结。这些工程项目都列入不同的方案,通过比较来决定。
从上面拟订的各项工程项目中,再轮廓地估算出逐年所需用的主要器材设备总数量以及所需的投资。
最后从编制的过程与结论中,将建设工程项目在勘测、设计、制造及施工中会遇到的问题列入待解决的问题一章内,并建议如何处理,以期能对这些问题有充分的时间来准备与研究,事先获得解决。至此,规划的编制告一段落。
编制中考虑问题和比较方案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充分体现国家全面安排、保证重点、大中小并举、水火电配合等方针政策,既考虑我国物质技术条件的客观可能性,又考虑人民群众革命干劲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科学的技术经济论证来选定最合理的、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
电力工业发展规划(或电力系统发展设计)的作用是应该能做到:向中央及地方有关领导提供有充分根据及经过科学分析的参考文件,以便他们易于考虑问题,作出决定;向主管部门提供布置选厂、选线和工程设计任务的依据;向电力工业计划部门提供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向电业工程设计部门提供必需的基本规范数据;向用电的经济部门提供他们制订建设规划及计划的参考资料;及向科研和制造部门提出必须按期解决的关键问题。
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还受到限制,资源情况不清和用电经济部门的发展规划未定,加以我国大跃进期中的用电要求多变,在过去的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缺点,所出的成品未能起全部应有作用。但它们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指导了几年来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排。
各个工业部门都有它的发展规划,但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业不同,它具有自己的特点。必须注意这些特点才能有效地掌握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进行。现在将比较突出的特点介绍如下。
第一,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不能离开其他国民经济部门而单独考虑。很明显,这个特点是由电力工业的任务所规定的,它必须保证各个国民经济部门的发展。以冶金工业与纺织工业为例,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小,它们可以彼此独立地考虑自己的问题,而电力工业就与它们都有密切关系,特别是对于耗电大的工业。电解一吨铝要用近两万度电,如果两方面配合得不好,一方面,铝的生产成本和电力供应的保证都要受很大影响;另一方面,电力建设的投资、动力资源及设备器材的消耗都会大大增加。因此电力工业部门与冶炼工业部门一开始就应密切联系,共同考虑双方面的问题,得出最好的整体安排。电力工业部门除满足用户的需要外,还应向用户提出合理建议,例如电源紧张地区就不应建设铝厂。
第二,考虑电力工业的发展时,不能局限于近期一至二年。按照中国目前情况,至少要考虑五年,必要时也需对今后十年的发展作一概略估计,理由是:
1、每个较大的电力工业建设项目在勘测设计,器材备置,建筑安装,以至投入生产的过程中,所需的时间颇长,一般要两三年或更多(一百万瓩以上的水电站需时五年左右,三峡水电需时十年左右),而这些工作都要根据电力工业发展规划(或电力系统发展设计的结论)来分别开始。
2、电力工业建设中的大多数发、变、输电项目,都将在不同时期和不同范围内联成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大小电力系统,因此这些项目都是未来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很明显,为了使这些项目既满足目前的要求又在将来系统中居于正确地位,就必须在编制发展规划时结合今后几年的发展来考虑。
3、为了一方面避免一个发电厂或一条输电线路建成一两年后就不够用,而且没有留出扩建、增机、添线和升高电压等余地,另一方面避免过早地用过多的投资,来建设在长时期内还不能充分利用的过大工程,在发展规划中制定建设规模和投入进度时,必须考虑有关工业在适当长的时期内的发展可能和相应的用电要求。
4、拟定水电站的建设规模和装机总容量时,必需根据电力系统的“尖峰负荷”(每日二十四小时中用电最多时,电力负荷的突出部分)来决定,而后者又决定于该水电站建成后几年内(一般按五年考虑)系统发展的最高负荷,及当时系统内所有水火电站的情况。因此,编制发展规划必须考虑五年以上的用电发展可能。
5、为了使科学技术研究部门和设计、施工、制造部门有充分的时间来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必须预见到若干年以后在这方面的要求,从而提出比较具体的课题。这也只能在规划中考虑远景发展才能办到。
第三,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工作必需辩证地进行,因为平衡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而且它的变化频率和程度,将较其他规划为多,因为对它发生影响的面是较广的。因此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在根据尚不太充分和不太明确的时候,就进行编制发展规划,然后随着情况的发展,分期修订,使它一次比一次更接近实际并向前迈进。这是应有的正常现象而无可怀疑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工业国家如苏联和捷克斯洛伐克,都是这样做的。他们就在编制和不断修订的过程中,使发展规划年复一年地起了指导作用。
第四,在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工作中,存在着以一个专业部门要考虑甚至预拟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矛盾,和既要走在建设战线的最前线又要避免孤军深入失去与后方主力联系的矛盾。因此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工作的初步阶段是有点属于研究性的,它的最初成品是有点近于研究论文,用以作为广征意见,建立联系和展开讨论的基础的。我们不能要求它像其他工业规划那样肯定,只能以初步建议书这类的名义提出。当然它也必须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和指导作用。
最后我想谈一谈目前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解决困难的意见。
前面说过,我们要根据各方面的用电要求来分析和编制负荷,但由于各用电部门尚未正式考虑远景(例如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发展规划,我们得不到必需的资料。
电力工业发展规划是不能等待的,我们曾试图采取另一种常用的方法来进行工作,即广泛地与中央及地方各国民经济部门交换意见,尽量收集动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等原始资料,然后由我们根据有关的发展规律来拟出一套轮廓性发展规划,作为编制电力负荷的依据。但因各部门多未准备或不同意讨论这个问题,及原始资料的不全不实,也未能顺利进行。
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特点,说明我们的工作是要经过一个研究商讨阶段的,我们提出的初步成品不可能是很成熟肯定的,不过早提出来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商讨或供他们参考是绝对必要的。但因过去曾要求这些成品像国家计划或公布的规划那样准确和具备严格拘束性,以致工作难于开展。
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工作在我国建立不久,还缺乏一套适合我国情况及满足业务要求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各级的领导关系也还欠明确或没有建立起来。这些情况妨碍了整个业务的高速和高效开展。
为了解决上述困难,建议:
1、所有中央和地方的用电部门都投入一部分力量来考虑远景(例如五年)发展,随时与电力规划部门联系合作,交换意见,相互提供资料,使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尽早编成,供他们参考。这样经双方反复讨论修正而成的规划,必是对双方都最有利的。这些交换的意见和提供的资料,应看作是纯业务性的内部资料,只要经过适当一级的负责同志审定就可以了。此外,中央及地方经济部门,应加强对资源的勘探调查,整理出较详明可靠的原始资料,并定期补充修订。
2、处理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初步成品,与处理政府审定公布的规划或计划,应加以区别。前者只要经过适当的、但不太繁琐的审批手续,就准许提交各有关部门,作为参考依据,或作为据以展开讨论、征求意见的文件。这样把它们尽快地送到有关人员的手中,必定更能发挥时效,真正做起尖兵。正式公布的规划要经较严格的审核,但亦不宜过迟。
3、各级领导部门(如国家及地方计委)加强对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明确的领导关系,布置任务及给予支持。最迫切需要的是希望计委在抓近期计划的同时,也布置各经济部门分出一点力量,配合电力规划部门,考虑远景发展。相信这样近期与远景同时并举,也是符合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收效必极大。
4、整理负责进行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及电力系统发展设计)的有关机构,使它们的组织形式切实符合工作要求,并明确这些机构的相互关系,建立一套较完整的工作管理制度,使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的电力规划工作,能有计划地密切配合进行。
各有关的技术经济研究部门与电力规划部门,经常进行业务联系,大力协助解决电力规划工作中所遇到的专门问题,以提高应用的理论水平和规划质量。
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任务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将来电力工业建设规模的庞大和布局的错综复杂,将是史无前例,世所少见的。如果现在不抓紧时机,坚持不懈地做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则电力建设工作势必在原始根据不足,分析论证不够,缺少全面考虑和未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进行。
这样,首先将使年度计划难以合理安排,随着将遇到一系列急切无法解决的问题。结果,不是建设进度受阻,就会是建设效益大大减低,这都会造成国家的重大损失。
因此我认为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进一步地系统发展设计)必须作先行的尖兵,才能保证电力工业先行。前面所提的建议就是保证电力发展规划能够作尖兵的必要措施。我确信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工作同志的努力下,必能迅速解决困难,改进工作,使电力工业带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遵着总路线的指引,飞跃前进。
最近西藏一小撮上层反动分子叛乱的事件,是全国各族人民所最愤慨的,叛乱的被迅速平息,是大家所最关心和欣慰的。我现在要从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角度上来向大家报一个喜讯。
我国水力资源是极丰富的,共有五亿多瓩,而其中四分之一在西藏地区。过去我们曾应各兄弟民族自治政府的邀约,遍至新疆、内蒙古,青海及广西等地区,协助当地工作同志,在地方党政领导下,共同编制地方的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只有西藏地区的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因那里的情况特殊,未能去协助编制,反动分子就这样妨害了我们对藏族人民的帮助。
去年编制全国电力工业十五年发展规划建议书时,也受阻于西藏反动分子所造成的特殊情况,使我们难于收集足够的原始资料来很好地考虑该地区的远景发展。现在一个划时代的变化要发生了,随着新西藏的建立,我们一定要,也有可能尽最大努力来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担任全国各族人民帮助建设西藏高原上人民乐园的尖兵,使饱受上层反动分子压迫剥削的藏族同胞早日进入社会主义,并且发挥那威力无比的水力资源,为全中国造福。
这件坏事在党的正确处理和各族人民的全力支持下,一定会出于反动分子意料以外,变为最大的好事。西藏少数反动分子、帝国主义者、蒋匪帮和外国扩张主义者,虽然或者豺狼成性,或者馋涎欲滴,妄图保持残酷剥削或承继侵掠特权,但在党领导的全中国人民的铁拳反击下,一切阴谋诡计,必定粉碎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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