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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种荒地如何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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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24
第1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垦种荒地如何负担?编辑同志:
现在各地正在种麦,有许多荒地不好处理,有些是生荒,有些是熟荒,但生荒熟荒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负担?关于荒地权问题我们意见:荒芜二年以下者,地权归原主人,开垦者至少种二年以上。三年以上的荒地开垦费力,应征求原主人开垦,如原主人无力时,开垦后地权归劳动者所有,这是否妥当?
                 太行六专 小民
答:一、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税规定之荒地负担办法为:
(1)垦种已荒三年至五年之平荒地免税二年,已荒六年以上者免税三年。
(2)新修山地梯田免税三年。
(3)山岳地区新修之河滩地自有收入之年起免税三年。
二、荒地中所谓生荒熟荒之标准为一年至二年者为熟荒,三年以上者为生荒。
三、荒地地权问题,“……征求原主开垦,如原主无力时,开垦后地权归劳动者所有……”我们同意这个精神,华北政府不久将有正式规定。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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