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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开建党取得经验 先在党内进行党纲党章教育发展党与整顿党恰当的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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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0-27
第2版()
专栏:

  哈市公开建党取得经验
 先在党内进行党纲党章教育发展党与整顿党恰当的结合
【新华社东北二十四日电】执行公开建党的方针,在哈尔滨这样人口众多,党的地方组织还很小,与群众的联系也还很弱的地方,得到了若干经验。哈尔滨市自六月下旬采取有步骤的公开建党方针后,三个月来,除市、区两级机关支部大部公开或准备公开外,已有四个公营工厂支部,一个私营工厂支部,四个农村支部,一个部队总支部及一个干部学校总支部,已公开并发展了党的组织。其他没有支部的工厂中亦开始有步骤地发展党的组织。在这一公开整党建党过程中,教育了党员与群众,密切了党与群众的联系,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影响。健全了党的生活。哈市市委日前初步总结了公开建党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必须在党内,首先在干部党员中进行党纲党章教育,特别着重群众路线与群众观点的原则教育与实际检讨。对一般党员则用上课方法进行通俗讲解,并帮助他们解决建党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群众觉悟的标准及如何解决群众所提出的各种具体问题等。使思想建党与组织建党密切结合,公开党才能收到实际效果。
(二)在进行公开建党时,每一单位必须具体了解群众现在的思想状况和政治情绪,耐心发现群众中的各种疑虑,然后针对这些情况,用各种适当的方式进行充分的解释和教育,建立群众对党的正确认识,并把群众中积极分子提高到党的思想水平,作为公开建党的群众思想基础。
(三)目前哈尔滨的党的组织基础还很小,因此整顿党与发展党应恰当的结合。在已有党的支部的单位,首先公开整顿支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吸收群众参加,实行群众性的审查与鉴定。支部检讨工作成绩及缺点时要恰当。特别在总结成绩时,要有明确的群众观点,否则会引起群众不满。但对群众所提出的错误意见,也应恰当地进行解释。较好的党员应报告自己思想转变经过,党的培养教育;并适当检讨缺点。脱离群众的党员一定要当众检讨,承认错误。这样可以教育党员,教育群众,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和关心。在这样公开整党后,就会有许多新的积极分子要求入党,即可有步骤地公开发展党。至于原来没有支部的单位,可用以下几种办法:一、派遣党的组织员去工作。二、责成该单位中担负工会或其他工作的党员执行发展党的任务。三、以某些主要行庄工会或分会为单位,通过组织工人的业务训练,进行党的教育,然后逐步发展党。四、组织群众积极分子参加邻近单位公开整顿支部或举行入党仪式等。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在公开发展党的组织时,无论在那一种单位,均应采取既经过“自报、公义、党批准”(在有支部的地方,要经过支部大会的讨论决定),又经过个别了解,个别培养,个别审查和批准的方法。目前哈市建党,一般地以发展为主,在发展中进行巩固,但在某些单位,党员已占相当多数,则应以巩固为主,在巩固基础上适当地发展。
(四)建党工作必需与各方面工作密切结合而使之成为党的经常工作。在工会中工作的党员,必需把建党工作当做经常任务之一,并特别注意培养与吸收有觉悟的技术熟练的工人入党。在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党员也应如此。党委应通过支部布置、进行、检查与督促这一工作。
哈尔滨日报日前以“正确执行公开建党的方针”为题发表社论,指出根据部分主要支部公开建党的经验,证明东北局公开整党与建党的方针不仅在乡村中适合,即在城市(只要是巩固的基本地区)也同样适合。社论并指出一方面要继续克服建党中的关门主义观点,另一方面又必须防止形式主义的了解公开建党,只追求数目不注意质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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