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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庄煤矿关于工资标准与劳力组织等问题的初步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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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5
第2版()
专栏:

  辛庄煤矿关于工资标准与劳力组织等问题的初步经验
辛庄煤矿从八月下旬起,实行了按件计资。在工资标准上、劳力组织上、数量质量检查上、以及计工收工上,碰到过很多复杂问题。经过三个月的实验、摸索,虽有些问题解决的还不够妥善,需要今后继续摸索,但是这个新的制度,在绝大多数工人的思想上已经习惯了。从十月中旬秋收种麦结束,工人逐渐满员后,生产已经走向正规。十一月份又经过调整工资,整顿井下劳力组织,严格纪律教育,产量已由十一月初的每天一百六十吨增加到二百多吨。三个月中的发展变化,从以下几个问题来加以研究说明。
    一、工资标准问题
确定工资标准,首先必须把一般工人的生产效率,作比较确实可靠的调查了解,才能订的恰当。如果生产效率估计高了,工资标准就会相对降低,结果多数工人会感到失望。如果生产效率估计低了,工资标准就会相对提高,形成高工资政策。适当的标准,应当是百分之七十以上甚至百分之八十的熟练工人都能达到或稍有超过,这样才能刺激起广大工人群众增产的信心。
对于生产效率与工资标准的结合问题,从开始到现在曾经过四次修改,起初在我们领导思想上对于一个标准工生产效率的要求,存在着宁失之于高,不失之于低,高了降低好办,低了提高就困难了。相反地,在工资标准上,却存在宁失之于低,不失之于高,低了提高好办,高了降低就困难了。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我们对于生产效率的调查材料,是把去年冬季生产运动达到最高潮时的纪录,以及劳力较强、技术较好的工人的效率当作标准。至于工资标准,起初我们定的较当时现行标准稍高一些,比较石门会议定的标准还有些低。实行结果,只有少数人能达到或超过标准,多数人达不到。工人反映说:“馒头挂到树顶上,眼看着吃不到嘴里。”“出了力干不够制度。”形成开始时期工人的思想混乱。随后领导上接受了工人的意见,召开了井下干部会议,重新审查修正了标准,情绪才走上安定。
其次,过去历史上工资政策的平均主义,对于工人思想的影响,也必须足够地估计:“都是个工人,要怎样,都怎样,平等待遇。”这种观点,在工人思想上长时期凝固地存在,尤其是半农半工的矿工,这种思想最凝固。我们主观上要想打破平均主义,碰了钉子也收不到希望的结果。开始我们认为井下掘进工、支木工,讲究技术,工资标准应该高一些。搬运工是简单体力劳动,只要有力气,谁都可以干,工资标准应该低一些。结果形成了劳力组织上的困难。都去下棚子,没人拉@辘。以后在修改标准中,又碰到这个提一提,那个也得动,只要有一个地方秤不平,劳力就很难组织好。十一月间,又经过一次调整工资,充分发扬了民主。由工人自己提意见、定标准,经工厂管理委员会作最后审查决定。评定结果,井下的掘进、支木、搬运、把钩、钉道等几类工人,几乎全部是同样一个工资标准——二点七七@。只有劳动条件比较坏的地方,如有水区、回采区才比较稍高一些——三点零二@。看起来非常平均主义,但因为是按件计资,实行结果,各种工人的劳力强弱,技术好坏,却有很大差别。我们曾统计了十一月下旬夜班工人所得工资比例,虽然标准工资定的平均,但劳动结果有很大差别。最高有达四点五@到六个@的(掘进工、支木工多)最低有零点八到一点九@的,一般都能达到或超过标准。
    二、劳力组织问题
井下的劳力组织是个最费脑筋的问题,解决不好,就要影响生产,我们这里曾经发生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第一、劳力组织上的不协调现象。如果井下没有一部分长期固定矿工作为骨干,或是不了解工人的技术高低、劳力强弱,在组织劳力上都会发生不协调现象。我们开始实行按件计资,正是秋收开始,工人不能固定,有时缺乏@辘,有时缺乏老镢,今天来了强张三,明天又换了弱李四,生产队长派活非常困难,@辘少了,老镢刨下煤拉不出来,还得用镢往外撩;@辘拉不出来,推筐的装煤也赶不上。老镢少了,@辘、推筐都没煤搬运。有时某种工人负伤或有其他紧要活需临时调动,也会发生同样困难。抽调了搬运工,采掘也要受影响,抽调了采掘工,也必然影响到搬运。后来经过研究,确定以老镢为主体,组织配备其他劳力,采取自愿结合办法,强老镢配备强@辘,弱老镢配备弱@辘。但因受了农忙工人缺乏的限制,不好选择配备,直到十月间农忙结束工人满员以后,不协调现象才比较减少。但是还有一部分临时性的农村工人轮流到班,其中还来一些十四五岁的孩子,劳力不顶一个成工,却占了一定的生产岗位,做不到时间就筋疲力竭,既妨害他本身发育,又影响别人生产,最近经过审查,把现有童工分配做其他轻活,今后不再吸收新童工。至如何组织使用这部分临时性的短期矿工,完全克服不协调现象,还是尚待继续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二、固定岗位与机动灵活问题。以老镢为主体来组织配备其他劳力,强与强结合,弱与弱结合,这样组织劳力,今天考虑还是比较合适的办法。但是既有一部分临时性的短期工人,他们的劳力技术,不容易了解掌握与合理地组织使用,如果完全固定了岗位,就会象以上所举的:一处发生了障碍,要影响别处。不固定岗位,则不能发挥专长,提高技术与效率。在农忙劳力缺乏时,曾抽调下棚工去刨煤,结果他的效率只当熟练老镢的百分之五十,我们也抽调过抽筐工人去拉@辘,结果累得直不起腰,还不如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孩子拉的多,这样对工人对生产都不利。现在我们在劳力组织上,采取了基本上固定岗位,发挥专长,非不得已的特殊情况,决不轻易变动。特别是老镢、下棚等比较带技术性的工作,更应固定化、专门化。但在同一地区工作的搬运工,就不一定死跟住一个老镢进行工作。如果甲洞有存煤,乙洞不够拉,则@辘组长可以调动乙洞任何一个搬运工到甲洞搬运。这一办法实行后,采掘与搬运中间不协调的现象克服了。
第三、小组的组织领导问题:这个问题曾起过争论。依巷洞划分小组,比较集中,但小组长既不脱离生产,他顾了自己工作,就无法检查领导。因为一个巷洞,各种工别都有,谁都是站在自己岗位整天工作,不能够了解掌握全面。如果依巷洞组织小组,必然要流于形式,不起作用。
如以工别组织小组,则井下地区很大,同类工人,各区各巷都有,也无法实现领导。不设小组,生产队长与技术员直接掌握也忙不过来。经过三个月的研究实验结果,工作最分散的掘进工、支木工,由生产队长直接派活、检查。这两种工人,不设小组。大巷搬运工,与煤洞搬运工,依工作地区划分小组。小组长带头工作,督促检查。既不影响他本人生产,又起了领导作用。
总之,井下的劳力组织,是一件非常精密的组织工作,我们过去在这个问题上绕的弯路不少,只将几个较大的问题,加以综合研究整理,以便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摸索改进。
    三、数量质量检查问题
实行按件计资,除了在工资政策本身就带有奖励数质量的意义外,主要靠对工人的经常教育。工人一般常犯的毛病是重量不重质,所以我们检查的重点是应先质后量。特别是巷洞的规格与支木的规格更应仔细检查,因为这是关系井下安全与否的重大问题。我们在实行按件计资后,巷洞规格上的毛病是又窄又小不够规定尺寸,这样虽然不致影响井下安全,但是不够规格就要影响棚木的架设,不是费工就是费料。支木一般的毛病,是柱窑打的不够深,也有该用粗木头,为了省工用细木,小材大用的现象。这就会影响到巷洞的坚固与安全。检查棚木与巷洞应由技术员与生产队长在日常工作的指导中多负责任,教育工人。同时实行必要的处罚。但处罚只应是对个别屡犯不改或错误比较严重的工人,如果一般都以处罚来解决问题,容易与工人形成对抗达不到改进工作的目的。
    四、计工收工问题
一个规模较大的工厂工作时间都有一定的接班换班制,中间没有间隔时间。单人按行按件的计工收工的办法,如果先后次序排列不好,时间组织不好,或是计工员不熟练,都会影响做工时间。同时计工不单是完成数量的计载,而且要计载质量的好坏以及是否符合规格,然后才能按量、质积计算工资。也就是说记工必须结合数质量检查。如果让计工员在一个钟头内完成每个工人工作结果的记载而又不致影响井下生产时间,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多设计工员则完成计工的时间可能快些,但脱离生产人员多了,又要影响成本提高。我们三个月的实验过程是这样:
两个记工员一个担任白班记工,一个担任夜班记工。质量检查主要由技术员与生产队长负责。但因为技术员生产队长负不到责任,记工员下去之后要协同技术员与生产队长作一次普遍地检查才按每人数质量开始登记。每逢八点换班,记工员六点就得下井。工人看到记工员下去,生产情绪就起了变化,刨煤洞的老镢有的怕排量时折算吃亏不再向前镢进,而采取泥墙的办法所帮顶刷的齐齐整整等计工员收工。@辘有的怕拉不够整筐不给算数凑够数也等着收工。结果在两个钟头时间内由于工人等待收工,不能正常进行生产。
以后为了少占工人生产时间,计工员改变为七点下井,责成技术员与生产队长对检查质量负全责,搬运工人小组长与井口对正筐数,记清每一人工拉多少向记工员汇报登记。记工员在井下只是排量一下掘进工的进度,其他工人全依靠技术员队长与小组长的报告。这样改变后,计工时间缩短了,工人可以班接班地进行劳动。但做到计工的精确无误,特别是质量记载,还有相当距离。
以上几个问题都是实行按件计资中比较复杂但又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虽然经过三个月的实验,但在这几个月工作中,还存在很多漏洞,有待今后继续研究改进。
                       (辛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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