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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指示 东北新区土地改革争取明春初步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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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5
第3版()
专栏:

  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指示
东北新区土地改革争取明春初步解决
【新华社哈尔滨二十三日电】中共中央东北局于上月中旬发出对新区土地改革的指示。原文如下:
(一)东北已全部解放,锦州以西、沈阳长春周围之一切新收复区,及热河我可巩固的新区,由于受基本区土地改革的影响,特别是最近我军胜利的影响,这些新区的基本群众,已有分配土地的要求,顾虑较少;地主富农因大势所趋,抵抗亦可能减少,甚至其中一部分人,已表示迟分不如早分。客观上已具备在今冬实行土地改革的条件。只要各省能够抽调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能掌握当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的干部,则这些地区应即列入今冬土地改革工作的范围。如果我们能争取在明年春耕前,将新区土地改革问题及群众所需的牲畜、吃粮等困难初步解决,则对明年组织和开展生产运动,会有极大的好处。
(二)为了使新区土地改革搞好,各省应立即首先进行两件事情:一、肃清土顽散匪是土地改革的先决条件之一。为此,各省各军区必须指定部队,结合政治瓦解与群众的反奸反特反恶霸的斗争进行军事清剿,将辖区内所有成股土顽散匪限期肃清。对一切散兵游勇,务必迅速分别指定地点集中收容,以稳定社会秩序,减少破坏,而过渡到土地改革。二、各省自己负责继续在基本区抽调大批新、老干部,进行短期训练,使之弄清政策,学会划分阶级,参加新区土地改革。
    稳定社会秩序 肃清土顽散匪
(三)由于新区已遭受严重的战争破坏,沈阳附近又是严重的灾荒,因此必须与救济灾荒,组织冬季生产相结合进行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中必须认真注意解决农民明年生产的困难,严禁大吃大喝,避免一切浪费与破坏现象,以便更有准备地渡过明年春荒,不误春耕生产。向干部及农民反复说明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就是发展生产。在因战争及灾荒以致马匹大量减少或死亡的地区,应特别注意用土地改革中的一部分果实,组织农民向产马地区购进大批马匹,以便明年春耕。在政策上,应确定掌握总的打击面不得超过人口的百分之十。大中地主、恶霸富农在没收其土地财产后,应按平分原则,分给其同样的一份,给予生活出路。小地主及旧富农,只征收其多的土地、耕畜、农具和粮食。一律不挖底财,不赶出大院。佃富农在其获得土地后,可征收其多余的牲口,其他均按富裕中农看待。中农(包括富裕中农)绝对不得侵犯,对缺少土地耕畜的中农,分给其应得的一份。禁止打人。除特务奸霸分子及封建头子外,不得乱加扣押。个别罪大恶极须处死者,必须经县政府通过、省政府批准后才能执行。绝对不得斗争工商业(包括地主富农的工商业)。
    建立民主政权 培养积极分子
(四)新区土地改革,各省委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掌握。在方式方法上,可以采取自下而上的发动农民和自上而下之政府的法令相配合。工作团每到一地,即应以短期训练班和带徒弟的方式,大量吸收当地劳而又苦的贫雇农,在工作中培养和锻炼他们成为当地土地改革的积极分子和领导骨干。同时,土地改革中应注意在组织贫雇农团和农会的基础上,建立区村两级的人民代表会议(新区的区村人民代表会和基本区不同,地富分子一律无选举权)。这种人民代表会建立起来后,即应成为当地的最高权力机关,以彻底摧毁旧的封建的统机治构。并在土地改革斗争中,慎重地个别地吸收真正有阶级觉悟、历史清白、斗争积极、作风正派的贫雇农和工人入党。
(五)关于基本区及半老区的纠正偏向、发土地证及调整土地工作,各地可根据新华社十一月十日“在结束土地改革的地方,纠左必须防右”的社论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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