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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晋冀鲁豫、晋察冀妇女联合会决议 明春召开华北妇女代表会 拥护成立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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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6
第1版()
专栏:

  原晋冀鲁豫、晋察冀妇女联合会决议
 明春召开华北妇女代表会
拥护成立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本报特讯】在平津解放指日可待,华北全区妇女群众欢庆华北即将全部解放的时候,原晋冀鲁豫边区妇女联合会和晋察冀边区妇女联合会,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统一华北妇女组织,响应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委会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成立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特于十二月十五、十六两日,在华北某地正式举行两边区妇女联合会扩大联席会。到会者有两区妇女联合会常委及华北局、华北政府、华北军区、石家庄妇女联合会、卫生学校、保育院等代表二十余人,由主席杨蕴玉报告开会意义,指出当前胜利形势及妇女运动的迫切任务后,大家一致拥护迅速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及成立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并由两边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办公,立即筹备出席全国妇女代表会及准备华北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的召集诸事宜。并决定:(一)由于时间关系,华北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定于明年春季在全国妇女代表会闭幕后举行,以免代表徒劳往返;具体日期、地点,由筹委会另定。(二)华北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总数,暂定为正式代表二百一十名,候补代表二十一名。各区代表人数,根据各地人口稠稀,工作基础等情况,具体分配。最后大家一致通过,立即以两边区妇女联合会名义,致电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委会,表示热烈拥护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成立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之建议以及所提各项意见,并望迅速公布全国妇女代表会名额及选举办法,以便积极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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