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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破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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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5-23
第4版()
专栏:如此自由世界

恭喜破产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破产申报局”附近,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谈话:
“到破产局去吗?”
“是呀!”
“已经申请了吗?”
“已经申请过了。”
“好呀,那应该恭喜你了!”
乍一听来,会使人感觉到像“天方夜谭”里的神话那样荒诞不经。破产本来是一件倒霉的事情,怎么会被人认为是值得恭贺的喜事呢?
如果明白个中道理,就知道这是毫不奇怪的。
 美国一般人的日常生活都是建筑在债台之上的,衣食住行差不多都是靠“分期付款”的办法来解决。
他们的房子、衣服、汽车、冰箱、收音机,每天的食物以至儿童的玩具,都是用分期付款买来的,有些人另外还找人作保向银行借了款作其他开支,然后逐月或按周清还欠款。但是这些“债务人”一旦有一个月或一周付不出应缴的费用,债主们就会一拥而来,搬的搬,夺的夺,把债户剥得个精光,使他成为一贫如洗,无法生活。由于美国经济衰退日益加深,失业不断增加,遭到这种厄运的人是愈来愈多了。  为了逃避这种悲惨的遭遇,有不少人便利用美国的法律来寻求庇护。原来,在美国的法律中有这么一项规定:凡是自认破产的人,可以花上四十五元手续费,三百元左右的聘请律师及破产审查员的费用,便可以向联邦法庭申请宣告破产。法庭接受申请,经过审查,便贴出公告,宣告某某人破产了。这时破产者就有权保留维持自己生活的最低收入,债权人不能强取。
去年一年,仅在加利福尼亚州就有八万人申请宣告“破产”。
看来,这倒是一条不坏的保身之道。可是,这种“护身符”并不是人人都能弄得到手的。那些没有资格申请破产的人就只好真的彻底破产。据芝加哥“美国联合保险公司”副经理奥尔逊说,没有资格申请宣告破产,而事实上由于失业而一连三个月毫无收入,真正陷于完全破产状态的家庭的数目比宣告破产的要多得多。
 这就难怪能够申请宣告为“破产者”的人会被人道贺了!
(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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