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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户该不该出战勤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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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1-06
第2版()
专栏:询问与答覆

  这一户该不该出战勤米
问:申边成老汉六十二岁,三侄子前年二月参军去了,已牺牲。二侄子去年四月去搬弟尸骨,至今未回来。去年一年共出差米三石。大侄子申来有,去年支差三个月,该得米四百五十斤只得了一石,下欠米再三和抗勤主任要,屡次不给,此家还是一个错斗中农成份。现问该人是否应出差米。    ·杨俊卿·
答:服战勤是人民的义务,每个该出差而因故未出差就应出差米。而申连成的二侄子如确系去搬他在部队上牺牲的弟弟的尸骨未回,又无音信,还不明下落,时间这么长,恐怕是有什么事故,村里应该查明他的下落,然后按他的实际情况处理。他的战勤负担问题,在未查明前,可暂免他本人的战勤负担,以照顾军烈属困难。但如果他系在外经营工商业或逃避不回,则应出战勤米(差米)。而申来有本人的战勤负担应和村里群众同样出差算帐,不应特殊。但对错斗户,村上应看是否有不公道地方,如有偏差则应纠正。应该全村群众负担上一律公平合理。
                   ——财政部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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