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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旧富农的蜂场应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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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1-08
第2版()
专栏:询问与答覆

  地主旧富农的蜂场应如何处理?答柏乡三区耿家庄耿奎山:
地主富农家中饲养之蜜蜂或经营之蜂场,是属于家庭副业或手工业范围,不能认为是封建财产。因此在土改中没收地主土地财产,或征收富农封建财产时,对非封建财产的蜂场则应予保留,让其继续经营。象你家的情况,家中既是富农,土地财产应按富农处理。你的蜂场,如果真如你所说,是十余年来完全靠你手工劳动发展起来的,那就不应没收。现在既由你村农会管理,尚未分配;可请当地政府协同你村群众,请明政策,将蜜蜂退还。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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